※ 引述《waynecode (韋恩咖啡)》之銘言:
: 台灣省柯黑們,醒醒
: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 第 34-2 條
: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
: 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 ;「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要幾篇啊
#1cudeBYD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中午好呀,台灣省
#1cuvP8gr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京華城算圖利、那
台北市都發局則強調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
你還在拿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2條
到底是哪裡有毛病
: 「在台灣省合法的法律,在台北市就違法?」
: 都市計畫發台北市沒有規定容積獎勵怎麼給
: 難得就不能比照合法的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 給予容積獎勵?
: 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沒有規範的法條,比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哪裡違法?
: 難道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違法違憲?
直轄市去拿省的法律套來用 完全沒問題這種論調
在整個京華城案子中 也只有你有這創見了
建議你聯絡一下柯文哲律師團 或是民眾黨
不派你去辯護 真是柯文哲的損失
也是全台灣人的損失
少了一個電視笑話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