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財團老闆的代表跑去跟某市長說:
“我家主席很喜歡你,也知道你剛組黨資源不夠,若你幫了他之後他會協助你很多事情的
”。
該市長雖在當下沒直接答應,但要求市府幫財團開綠燈在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取得超出
法定上限的容積率,事成之後財團邀市長到某大樓會面,想塞紅包給市長當作謝禮,市長
正氣凜然的說:
“你這是行賄,這些錢我不能收!我之所以幫你是因為把商辦蓋大蓋豪華點可以帶動周遭
經濟,是為了台北市民!!!”
財團老闆聽了很感動,他和市長聊了一晚,談了很多市政和政治的事,閒聊中該市長說了
:
“唉,我最近剛組黨,要選舉,我們第三勢力小黨剛剛起步,被大黨夾殺,又沒啥資源,
唉,選舉真的好花錢....” 接著市長看了財團老闆一眼...
財團老闆聽了後似乎明白了什麼,點了點頭,送走市長後,派底下人用小額匿名捐款的方
式,以50000元為單位,捐了總數為1500萬到了該市長所成立的基金會,更在之後的總統
大選,以類似方式捐獻到該市長的競選政治獻金帳號。
小弟我法盲,想請問一下各位:
-市長這種行為算不算是收賄?財團老闆這種行為算不算行賄?
-這種匿名捐款的源頭是否能被抓到?檢調大概會怎麼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