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明明有規定
法院 也判京華城敗訴 只能560%
如果
我是柯文哲 我不收好處
我就照法規上限 560%就好了
奇怪, 柯文哲守法會死嗎? 會陽痿嗎?
如果不收好處 幹嘛給到840%? 白癡嗎?
不管好處是 房子 比特幣 現金 或吃甜點
都一樣啊
沒有好處 照法規就好了
為什麼小草堅信 柯文哲不會收好處?
小草做什麼工作啊? 送外賣嗎?
我點20個鍋貼 小草幫我多幹10個 我什麼好處都不給 ok嗎?
小草能有點腦嗎?
全世界誰圖利廠商 不收好處的?
小草能舉個例子嗎?
古今中外 誰違反法規 違反法院判決 圖利廠商
沒有任何好處 沒有任何利益交換的?
小草阿 腦子是好東西 你們中邪了 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