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宥丞臉書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4-09-15 12:18:53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9DhhEwx9dtujWPUv/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台北市市議員 陳宥丞臉書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京華城整個案子的司法程序裡,除了頻頻發生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事,還有市府無法提供,
但有人靠觀落陰卻能看到的產發局條子之外,今天破天荒的,與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專案小組
召集人游淑慧議員友好的媒體,又獨家取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尚未定稿、尚未通過
更尚未公告的會議記錄來做獨家新聞,連專案小組成員都是兩天前才拿到,媒體馬上就有熱
騰騰的素材可以做獨家?原來屬於秘密會議的會議記錄,是可以這樣提供特定友好媒體使用
的。
姑且不論該媒體如何取得會議記錄,新聞內容中提到「黃景茂則說,市長室交辦下來的陳情
案都會往上簽,重大爭議案件要由都委會研議;而在洪健益追問下,黃景茂坦言,正式簽陳
到市長由市長簽字同意送都委會。」這就是媒體刻意精心設計以偏概全要讓閱聽者接收到的
部份資訊而已,並非全部的事實。
真正的事實是,我在專案小組裡當面詢問過黃景茂局長,「京華城案從頭到尾有沒有任何上
級的指示,要求你一定要給任何的容積或者一定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有沒有任何人為的因
素?特別的交辦?特殊的關係?」黃景茂局長當時也是斬釘截鐵的表示:「當然是沒有所謂
當面交辦,一切依程序辧理。」
又或者趙議員怡翔也曾經問了黃景茂局長:「都委會到底有沒有權力決定一個案子或者是一
項容積獎勵的合法性跟適法性?是來自都發局?還是來自都委會?」
黃景茂局長 回覆說:
「因為都市計畫案包括主要計畫、細部計畫,細部計畫在地方政府就決定,當然都委會做最
後的裁決,都委會是共識決。」「如果不合理都委會就不會通過。」
所以當他們想要陷人於罪的時候,就只會告訴你說—替京華城插隊?黃景茂「自白記錄」曝
光柯文哲親簽送都審會;但就是不讓大家知道,市長接到陳情案本來就會交下去給專業局處
接手,而黃景茂局長其實更堅持一切都是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委會也是認為合理才通過的。
這才是事件的全貌,但有心的特定人和特定媒體,並不想讓你知道全貌。這就是所謂的「不
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但是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謝謝台北市陳議員宥丞在訪美返台後的百忙之中以參與專案小組的身份告訴我們,時任都發
局長黃景茂親口承認阿北有親簽。
阿北並非什麼都不知道!
https://i.imgur.com/h74yiQ0.jpeg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