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法源「全國一致」京華城還得符合這3項條件
風傳媒
鍾秉哲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圖利,被台北地方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透過「京華城解說版」懶人包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
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完全沒有違法
問題,公務員與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誰敢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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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將重點聚焦於柯文哲主政的台北市政府,以「韌性城市貢獻」、「智慧
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為由,核予京華城法定上限20%獎勵容積率,是否涉圖
利、收賄。但台北地院羈押庭的裁定理由書認為,京華城容積率超過560%違背法令,將致使
不法利益200億餘元,等同認定京華城容積率從560%到840%間,獲得20%獎勵容積率,及30%
移轉容積率均涉不法。
對此,民眾黨以懶人包反駁,經監察院糾正後,確立京華城基地容積為560%,但這560%僅是
京華城容積的樓地板,而京華城要爭取增額容積也付出代價,包括透過買容積的方式取
得168%容積移轉,並向北市府取得112%,即法定上限的20%容積獎勵,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
是依規進行,「完全沒有違法問題。」
曝容積獎勵法源依據 民眾黨:非都更案也有5種工具
民眾黨指出,據內政部2014年1月修正的《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增額容積
回歸都市計畫體系管理。而依照2002年4月修訂的《都市計畫法》第23條,都市計畫細
部計畫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核定,容積率與容積獎勵即由地方政府依據計畫目的、地方實際發
展需要於細部計畫訂定,經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並得作為鼓勵配合發展的獎勵
工具,不須再報內政部。
民眾黨續指,據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10點,細部計畫的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應依地區特性,按各種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分別訂定其土地使用容許項目及使用強
度,並就其合理性與可行性予以審議。國土署長吳欣修曾說,內政部自1991年就定調容積率
由地方政府細部計畫訂定,2013年也明文規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這是
所有縣市政府都委會的共識。
民眾黨說明,除了台北市,全國「非都更案」有5種容積獎勵工具,據2012年《都市計畫
法施行細則》增訂的第34條之2規定,無法劃定都更單元辦理重建,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
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採綠建築規劃設計、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應用智慧建築技術、納
入綠色能源、其他對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的具體貢獻,這5項條件,得於法定容積20%
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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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北市容積獎勵無通案 民眾黨:都委會審議是職權
民眾黨解釋,台北市沒有通案規定,是由細部計畫決定基地容積率,並由北市都委會審議
。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府認為土地有合
理使用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基地面積或應保留空地的
比率、容積率。因此,北市各地區容積率都是依自治條例以「細部計畫」核定該地區的容
積率,當然也包括增額容積。
民眾黨強調,非都更地區給予容積獎勵是於法有據,台北市與全國各縣市都有訂定「細部
計畫」,給予容積獎勵的權利;而台北市沒有通案容積獎勵明文規定,交由都委會審議,視
需求彈性處理,依規都委會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且台北市都是以
「細部計畫」決定增額容積率上限,也就是容積的天花板。
民眾黨直指,台北市都市計畫中各區域「法定容積率」與「增額容積率」都是在細部計畫中
規範,且增額容積是經都委會審議通過,而現行《都市計畫法》或子法都未規定「民間
自提」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案不得訂定容積獎勵;換言之,都委會審議增額容積是其職權
,並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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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述京華城容積獎勵 民眾黨:都委會議全程直播
至於都委會為何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民眾黨重申,非都更地區以增額容積20%上限為原
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經都委會多次審議,同意京華城增額容積以法定容積50%為上限
,其中容積獎勵為法定容積的20%為限,而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容積獎勵由都委會
審議,決定容積獎勵的項目與方式。
有關京華城20%獎勵容積項目,民眾黨則說明,在韌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以「鑽石
級」獲取基準容積4%獎勵,在智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同樣以「鑽石級」獲取基
準容積8%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上,京華城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提供公眾使用服務性或
公益使用、整修順平道路鋪面、改善人行道,或興建公共人行陸橋等,獲取基準容積8%獎勵
,加總獲20%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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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強調,人民有權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
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而非延宕不送審,而都委會決議內容,市府無權刪改,且都委會全程
直播、公開透明,成員中外部委員占多數,都發局針對提案一一回應委員意見,每次會
議也都全程直播、錄音錄影,都委會通過細部計畫變更、增額容積上限,也都是法定職權。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38721?mode=whole
備註:
民眾黨全黨挺京華城合法化?所以阿北沒有圖利?那麼那些持反對意見的人,全都是白癡自
己有問題?
小沈是不是連行賄都不用了?那些過程全不需用了?民眾堂是不是走火入魔到一個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