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面對面主要提的是
1.20%的容積獎勵在合約簽訂時就需要先繳交履約保證金,
但目前台北市政府與鼎越開發的合約卻改成完工後兩年才需要繳交。
這明顯不符合一般作法,屆時京華城完工,沒有做到那20%容獎的事情,
北市府可是對鼎越開發一點辦法都沒有。
容積獎勵的履約保證金約88E元,以一年1.55%利息計算,
2022年開工,2026完工(預計)2028年繳,等於省下六年的利息
88E*0.0155*6=8.18億元。
光是這個,就可以辦柯文哲圖利。
(合約都是制式的,不知道什麼原因可以讓履約保證金等到完工後再來繳納即可)
這點TMD應該要出來說清楚....
2.雖然是左手賣右手,但小沈在2019年把京華城賣給鼎越開發,
當時小沈知道自己還在爭取容積率,
如果那時候賣掉的鑑價是以560%或392%容積率為主,
事後卻爭取到840%的容積率,
小沈可能會因為有損及京華城小股東權益而被用特別被信罪起訴。
這個刑度七年以上起跳....
※ 引述《s24066774 (JJ)》之銘言:
: 昨天聽斗內幕在講
: 柯文哲讓小沈可以不繳88億保證金
: 拖到23年8月才繳
: 這88億放在小沈身上 光利息就好幾億了吧
: 如果拿去金融操作說不定能賺更多
: 這部分也算圖利的標的吧
: 這個好像都沒啥人在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