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eo (teeo)
2024-09-25 00:12:11現在51+50+8+3個立委
大大小小的決議還是要經過大法官核准
既然這樣
是不是乾脆把這113席沒甚麼權利的立委
改成養15位尊貴的大法官
尊爵不凡的大法官
很清楚
哪時候要順應民意依據時代潮流
判立法院諸公違憲
哪時候要頂住濫用的民粹狂流
判立法院諸公違憲
這已經不是你我可以理解
應該尊稱成,神的判決
而且
法官就是什麼都會
也許哪天調校參數改製成
拿去給大法官會議看看
他們也會給一個神的旨意出來
那立法院要幹嘛呢?
隨便找兩個來簽名當立法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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