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大家怎麼看少編的原住民禁伐補償?

作者: shinchun (BAY)   2024-09-27 09:24:30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4301&pid=240967
如果禁伐補償從三萬元提升到六萬元,幾乎會占掉預算的百分之二十,而原民會本來的法
定義務支出會占掉預算百分之七十,未來將只剩下百分之十的預算來為原民服務,
你要不要自己好好看懂........
原本的3萬補償金本來就在義務性支出內了
只是現在額外多出來的3萬會增加更多義務性支出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笑死!你是不是不懂啥叫法定義務支出,看到名詞就高潮了?
: 法律義務支出係指法律明文規定政府應負擔之經費,意即行政部門無法因財政困難而緊縮
: 或刪減的支出,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為例,歲出規模約為2.2兆元,其中法律義務支
: 出約為1.5兆元,其範圍包括各機關人事費、債務支出、老農福利津貼、全民健康保險、
: 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國民年金等,已佔中央政府支出比重7成,而在目前少子化及
: 高齡化趨勢下,法律義務支出恐怕也難以縮減,也造成政府可彈性運用預算額度不足現象
: 。
: 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社會福利給付行政、各機關人事費、債務支出,以及憲法保障的教育
: 支出,而根據你所提供的網址所列項目與原住民有關的僅有原住民等之全民健康保險經費
: 補助、原住民教育經費,這些都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所明定的原住民權益保障,國家必
: 須立法保障(憲法制定的國家任務),什麼時候包含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了,不要外行充
: 內行好嗎?
: 第 10 條
: 。。。。。。。。。
: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
: 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
: 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 ※ 引述《shinchun (BAY)》之銘言:
: : 自己去查一下"法律義務支出"
: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9758&pid=135530
: : 明明就一堆法定支出的預算了 在那邊扯什麼違憲
: : 再者這次退回理由還不只原住民的部分 還有農糧收購的部分怎麼不提?
: : 講的好像是為了討好原住民才退回
: : 事實上退回就是一個理由-行政院權力傲慢 不屌立法院決議好的法律
: : 立法規定NCC委員連任以後不能續任 行政院不屌
: : 規定公糧收購價格加五元 不屌
: : 什麼都不屌的話被退回剛好阿....
: : DPP要說違憲 那很好啊 去申請釋憲 快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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