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逼問卓榮泰死刑有條件合憲 翁曉玲嗆修法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24-09-27 17:24:14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翁曉玲再問,知道這次有幾位大法官贊成?卓榮泰說,我知道幾位有不同意見。翁曉玲說
: ,大概7位完全贊成有條件合憲,1位完全反對,5位有其他意見,表示這樣內容有高度爭
: 議,這樣憲法判決很難服眾。你也說行政院、法務部針對大法官的裁判會進行修法,有準
: 備?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有研究一些,依據憲判例子,建立刑法部分有做研修。
: 翁曉玲指出,立法院這邊也會提出修法案,如果說最後修了一個跟大法官意見不同的法律
: ,請問會依法行政嗎?立法院通過跟大法官意見不同法律會適用新法嗎?卓榮泰說,大法
: 官提出的幾個條件有明列在解釋文,達到條件可以做修法討論,在社會共同標準下討論。
: 翁:立法院擁有立法權,必須要講守護憲法、維持合憲秩序不只是大法官責任,立法者也
: 有相關責任,必須在符合憲法意旨,憲政秩序、國情文化,考量實務問題進行修法。這次
: 大法官裁判,對基層司法人員產生更多工作量要評估狀況進行修法。
: 翁曉玲強調,「大法官解釋不一定能完全拘束立法院」,憲法裁判有明顯高度爭議,恐怕
: 未來會影響司法實務運作,我做為立委會很負責、切實際,尊重民意,希望修法後,行政
: 機關可以依法行政。
我看不懂他在說啥
法官判決就是最後決定了~這也是依法行政
然後他說法官判決我要不理~我不依法行政
但是我決定的事情你要依法行政
他到底在說啥阿
是不是可以這樣翻譯
全台灣我立委最大~我說的你就要依法行政
法官都不比過我啊
憲法來說立委的決定權是立法
但是這個立法合不合乎法是法官來判決決定的
全世界都是這樣的~台灣立委竟然說~大法官判決我可以不理~立委最大
話說你立的法是不是要法官來判阿~
如果是的話大家都學你法官判可以不理你立這的法幹嘛
以後判決交給你們立委?
猛的一批~這屆立法委員還說要守護憲法~簡直就是拼命違反憲法
立委皇帝制了~這只有在某些地方才會發生~法官說了不算~習大大說了才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