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沈慶京已經快不行了
: 如果北院還強制要求羈押沈慶京
: 最後沈慶京死在北院 這樣北院有罪嗎?
: 黨這樣就快樂了嗎?
這事涉「國家賠償」的問題
如果經認定需要附上賠償責任,即代表看守所的設施明顯有問題,而法務部矯正署、臺北
地方法院都得為此負責
不過這同時涉及利益衝突、迴避的論事麻煩,因此在這情況下,很有可能必須進行管轄權
的轉移,由其他法院為第一審
不管是否有罪,都不得自行認定。
至於中央執政黨是否因此感到「快樂」,現階段暫時沒有證明的辦法
但同時可能會引發另一波抗議潮,到時可會危及其政權
無論在民主政體中是否存在,有時這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必須有所覺悟、甚至超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