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狀況:(法律層面)
一、未成年僅有「限制行為能力」,因此肇事索賠要找家長或監護人
二、如果不執行假扣押,將導致被害人家屬在附帶民事訴訟期間,
出現追訴困難的問題
另外,「【我是東湖人】」社團有傳出案發監視器片段
看起來還有「磨蹭」到一輛臨時煞停之汽車的情況
不曉得該車主是否也會向加害人行損害賠償之訴呢?
無論如何,雖然目前蔣市長揚言要追究到底
但因為犯罪人的身份問題,因此感覺起來除了輕微的有期徒刑、令入感化處所之外,恐怕
沒有別的刑事罰則要負擔了。
※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路、安康路口
: 今天晚間6時10分
: 發生「重大事故」
: 15歲的曾姓未成年駕駛 無照開著休旅車
: 撞進市場內賣麵線跟臭豆腐的小吃店
: 目前3名顧客到院前無生命跡象
: 另外有2名女員工被滾燙的湯汁燙傷
: (20:38更新:3人搶救無效)
: 目前蔣萬安市長已得知本件重大事故
: 蔣市長要求台北市警察局跟內湖分局全力偵辦
: 內湖分局警察當場逮捕未成年少年
: 帶回內湖分局偵訊
: 全案深夜將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