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的說法這根本就是胡扯
把預算跟法律混在一起
中華民國的憲法第70條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也就是說立院不可針對行政案提出的預算案來作增加支出的提議
是針對已經提出的預算案不可以要求增加支出
但現在狀況是人家說的是你未依法編列預算
並沒不是要求你對預算支出增加
再者
禁伐補償條例在六月24日三讀通過總統公告
114年預算是8月22日提出
你行政院本來就有時間依法編列
怎會現在說是在“增加支出之提議”?
卓作到行政院長還是法律專業
怎會這樣胡扯呢?
拿《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的就更笑了
財源就是你民進黨這幾年一直拿來說嘴的稅收超徵呀
這是民進黨編列預算時未評估好稅收狀況才搞出的情形
怎現在你說了滿嘴的稅收超徵
現在又要說沒財源?
這我不懂耶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Or3mD9
: 2.轉錄來源︰
: 卓榮泰臉書
: 3.轉錄內容︰
: 昨日總預算案協商無法取得共識,雖然遺憾,但我仍然相信,朝野能夠在好的氣氛下,為
: 福國利民的政策、為地方建設做最好的考量。我也希望能夠再跟國人清楚說明,行政院編
: 列年度總預算的法律立場與基本原則。
: 第一,《憲法》第 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
: 換句話說,按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制定、編列預算是屬於行政院的行政權,立法院
: 不得提議增加,這樣的規定難道是立法委員可以經由「提議」形成「決議」?或經由「提
: 議」修訂成「法律」來增加預算嗎?法律「舉輕以明重」的原則淺顯易懂;行政院是憲政
: 機關,斷不可違反憲政原理與精神,立法院亦是如此!
: 第二,《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
: 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 兩院之間過往或有可比擬的相關案例,但皆是在立法院內部朝野有共識,且徵詢行政院取
: 得雙方合意,確認資金來源無虞後的依法行為,無可厚非。但本件爭議顯未履踐徵詢、確
: 認資金來源或並同時提案修法必要之程序,難謂合法,要行政院如何依法?
: 第三,行政院有嚴守財政紀律的責任,也必須確保預算的完整性,才不致產生排擠效應,
: 否則國家難以落實對全體人民的照顧政策。
: 對於明年度原住民的禁伐補償預算,行政院並非一毛不編。我們會持續考量國家財政,循
: 序漸進。而行政院的原則與立場很清楚,也只有一項:未來立法院必須遵守《憲法》、遵
: 守《預算法》,不能以違憲、違法的任何程序,要求行政院編列任何預算。否則此例一開
: ,接踵而來的是無止盡侵犯行政權的各種行為。只要獲此共識,解開明年總預算的解方,
: 就在立法院韓院長所主持的協商會議中。
: 朝野協商的過程固然有退有進,但行政院對人民照顧和產業發展的承諾,一定會力圖前進
: 。面對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須思考是否將依法聲請釋憲,請憲法法庭做出公正
: 的判決。
: 我相信,團結的台灣,就是最好的台灣。
: 4.附註、心得、想法︰
: 釋憲大戰又來了
: 這次比國會擴權更穩了
: 因為白痴都知道立法院不能叫行政院編預算
: 大概只有33%智障跟9%小草智障不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