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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權力分立的角度出發
行政權只能編列預算
立法權只能審查預算,不能編列預算
這是憲法裡很合理的設計
但以政黨的角度出發
總統選舉的贏家全拿行政權是不是不太合理
畢竟即使是少數政府的執政黨
也還是掌有部分立法院席次
但台灣在野黨好像幾乎沒有行政權
導致在野黨能為自己的選民爭取權利的方式很有限
是不是有可能有政治體制能讓在野黨有部分行政權?
這樣的問題應該有人試著解決
不知道情況試
(1) 存在其他政治體制有試著緩和這個問題
(2) 這樣的政治體制有重大缺陷,所以不存在
(3) 台灣的政治體制會透過其他機制緩解行政權贏者全拿的現象
希望有政治專業的板友能夠解惑,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