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10-21 06:00:32台灣的憲政設計有bug
但也改不了了
藍白拿到立法權
卻一直用立法權干涉行政權
藍白想用廉價的過半去改動要高門檻的修憲
賴清德應該不至於連法令都不公佈
因為那是明文寫出來一定要公佈的
所謂不能輸了論敘
所以不能不公佈
否則論敘就輸了
連小學生都看得懂一定要公佈的東西就一定要公佈
但是賴用了別招
公佈是公佈了
但執行上有自己的行政解釋權
例如生效時間
例如法不溯既往
例如立法院沒有預算權
所以公佈是公佈了
但執行上 有行政院自己的詮釋
那藍白不爽的話 可以去申請釋憲
但又因為釋憲被翁美玲改成要三分之二才能推翻
所以對原告極其不利
誰當原告誰倒楣
賴也不會當原告
一來他也不想一直釋憲
二來他是執行單位 他可以有自己的理解
他的理解會轉成他的論敘
論敘不能輸
所以他不會只是單純不公佈
他會講出為什麼要這樣執行法律的理由
不爽的人去釋憲
不爽的人也可以倒閣
要皮大家一起皮
不過我是建議申請解散三黨來替代解散國會
你解散政黨之前他們就會先倒閣
那憲政僵局就解開了
倒了閣就沒必要解散政黨
不然就真的解散也沒關係
改名再成立新政黨就好
比如 中國之國民黨 之類的黨名
甚至用原名成立新政黨也沒關係
反正舊的被解散了 就消失了
所以新成立的同名政黨也不會跟誰有衝突
看來看去只剩下解散政黨一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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