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跟拳擊比賽一樣
一個裁判兩個拳擊選手
兩人對決爭輸贏
要嘛一擊必殺要嘛給裁判判分
感覺婊子國昌跟婊子館長兩個活寶
一個在場內揮拳打裁判
被裁判壓著打後一直哭
一個在場外揮拳自爽
語帶威脅要烙人
留下場內另一個拳擊選手(總統府 行政院 監察院發呆
現在結果出來了 確實昌館吳翁被裁判打到吐血 還一直拍自high短影片 一直大罵裁判
不懂這邏輯
說到柯的羈押庭也更好笑
一群人在擂台外鼓噪放人
柯給北檢一拳讓裁判同意放人
真的放人後好不開心 開心沒多久
又被北檢打申訴電話
被申訴電話說之前的裁判沒有完整的評價北檢出的拳 所以這拳不算
北檢拳法被高院重新評價正中柯屁的腦門
柯被回打了一拳
所以讓高院裁定發回地院重裁
回到擂台上
這次北檢用原本的論述跟證據又給了柯一大重拳
裁判判定羈押
柯就跟被北檢尻一拳大的一樣
裁判判定北檢贏一局
場外小草說北檢沒有出拳跟外掛才讓柯屁中拳
這是作弊
小草啊
柯屁的律師怎麼沒有想過用論述來給北檢一拳
怎麼只能在場外叫囂呢
你們這些小草上擂台跟北檢打
怎麼你們不敢打申訴電話啊
你們比柯屁請得律師還會打拳?
小草有想過靠論述靠證據來打北檢一拳嗎
北檢就用論述跟證據來打臉
你們怎麼有臉來喊政治迫害啊
上場去尻北檢一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