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4-10-26 14:33:15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 翁曉鈴是這樣講的,『若順著大法官的邏輯,憲法沒有授權
司法院要求立法院遵守判決義務,「我們沒有義務遵守違法違憲的判決。」』
中華民國政黨法第26條內容是這樣寫的:「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
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的內容是長這樣:「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
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籍立委強行二三讀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條文被憲法法庭裁定違憲
,這樣算不算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呢?
這樣可以用政黨法第26條解散中國國民黨跟民眾黨了吧?
中華民國政黨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內政部,該動起來了吧?
中國國民黨大概想都沒想過為了壓制台灣本土政黨定的法條,會先用到自己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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