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違憲政黨該解散了吧?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24-10-26 15:58:04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
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
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80條
剛才有國民黨立委大喇喇的說要違憲
我操你媽的垃圾黨
可以直接宣告解散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