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有法條是「現有法官」2/3同意即可做成決議
沒有所謂的最低大法官的人數門檻
即使藍白想要搞憲訴最低門檻
這也是新法
新法一旦又被送釋憲,大法官一樣可以先假處分冷凍起來
新法沒過,當然按舊法門檻來
大法官一樣可以以有憲政失能危機冷凍新法
然後一樣半年後判決你違憲
要搞憲訴,不如好好審大法官,
行使不同意權讓賴清德提名的人不通過,
逼賴清德提名藍白也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
只能說藍白想擴權想瘋了,
不但想要架空行政、取代司法,
現在還想癱瘓憲法
五院不會因為你立院有同意權,
就會被你的濫權而癱瘓的
昌奴聽好了
新法被冷凍,就是按舊法來
想別的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