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111111 ( )
2024-10-29 19:29:52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楊蕙如犯的侮辱職務罪違憲後更審 法官苦惱:沒經驗、第一次接到
4.完整新聞內文:
楊蕙如藉日本關西機場事件率網軍汙衊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自縊,台北地檢署查出
楊
女「帶風向」而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依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她 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限縮侮辱公務員罪於對公務員當場侮辱且足以影響執行公務,侮
辱職務
罪因違反言論自由而失效,高院今更審,卻出現「不知審理範圍」窘境。
因雙方爭執不下,法官黃紹紘也無奈嘆「我也沒有經驗,第一次接到這種案子」,因憲法
法
庭判決僅講「判決違憲,廢棄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沒說發回後要處理那些部分。
2018年9月4日,強颱「燕子」重創日本關西,9月6日,PTT網站有網友先貼文批駐日代表
處 沒協助的文章,不久就有另篇「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的爆卦文,文中替時任
駐日代
表謝長廷說項,更批大阪辦事處「爛到不行,爛到該死的地步,一群垃圾的老油條,講難
聽
一點叫黨國餘孽,以上資訊歡迎轉發」。後來被查出挺謝、批大阪辦事處的文章是楊女(
46
歲)下線蔡福明(32歲)所寫。
楊蕙如和蔡福明判刑定讞後,2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在2024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中,認為
侮
辱公務員罪應限於「對公務員當場侮辱」、「目的是妨害公務」,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
行
公務」。楊蕙如犯的「侮辱職務罪」,憲法法庭認為屬「對事不對人」的言論,用刑罰制
裁
的寒蟬效應比民事責任或行政處罰還大,公然侮辱職務的言論不會對公務執行產生明顯、
立
即的妨害,就算只處以罰金刑,也違反刑法最後手段性原則,判侮辱職務罪違憲且自今年
5 月24日宣判日失效。楊蕙如與網軍下線蔡福明被判有罪的案子廢棄發回高院。
楊蕙如和蔡福明主張「全部無罪」,並指原審判無罪部分不上訴,法院認為有罪部分無罪
。
因檢察官認為被告上訴無理,律師團反問檢察官認為無理的理由是什麼?律師團指檢察官
一
方面肯認憲法法庭判決,一方面又說被告上訴無理,希望有更多闡釋才利答辯。
法官表示,本案看起來要審的是「全部發回」而非針對哪部分發回,請雙方再表示意見,
定
11月19日續行準備程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video.udn.com/news/1296240
6.備註:
卡撐 蔡英文網軍第一人
當初蔡英文競選總統時
不斷的在八卦版放上蔡英文FB文 然後機械式的秒爆
導致八卦版大亂
八卦版狂抓蔡英文網軍
日本出包 推罪給在日本的公務員 害其自殺
這次政黨票大選 年輕人大量流失 推罪給賴清德 如出一轍
蔡英文網軍 就是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