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簡舒培貼法院的扣押裁定書
被民眾黨質疑怎麼拿到的 又違反偵查不公開
更解釋其中的內容只是北檢寫的聲請理由
先不說已經被苗博雅打臉只要是台北市議員
都拿得到 來源沒問題
後面解釋只是北檢寫的聲請理由
真的拿給隨便一個法律系大一學生看都會笑出來
北檢的聲請理由會寫「本院」嗎?
本院指的不是北院難不成指的會是北檢嗎?
甚至裁定書裡面寫「經查」
隨便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知道就是法官看完卷宗證據之後得出來的結論
就算程序事項是自由證明只需過半心證
也代表法官初步同意檢察官的聲請理由
民眾黨帶頭的還是兩位黃姓律師 法律學者
真的不要再出來帶頭造謠洗認知了 拜託
身為法律系真的會看到頭很痛
你就知道為啥謝震武在節目上會有那種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