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吳怡萱:簡苗身為議員知法犯法

作者: noway (跟我一起上天堂)   2024-11-08 16:20:36
※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 1.轉錄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634CLcrDj/
: 2.轉錄來源︰
: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 台灣民眾黨發言人 吳怡萱臉書
: 3.轉錄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 簡舒培、苗博雅一直不下車亂罵我們,也不會抹去他們把不該公開的文件公開的事實,更遮
: 蓋不了他們超譯裁定書內容的事實。
: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9條「二、有關尚未聲請或實施、應繼續實施之逮捕、羈押、搜
: 索、扣押、限制出境、資金清查、通訊監察等偵查方法或計畫。」、「六、偵查中之卷宗、
: 筆錄、影音資料、照片、電磁紀錄或其他重要文件、物品。」不得公開或揭露之。
: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明確的規範「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
: 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應該限制公開或是不
: 予提供。
: 所以蔣萬安市長今天上午很清楚的說:「不該給,也不該公開。」
: 簡舒培、苗博雅身為議員知法犯法,還想用「索資」為自己卸責,甚至把法官敘明「檢察官
: 聲請扣押土地」的理由,直接超譯成「法官裁定柯文哲有收賄」,這種會笑掉大牙的認知,
: 竟然還寧可假裝沒翻車,也要繼續大辣辣的公開文件、超譯內容,難道是仗恃著NCC、司法
: 院、法務部都是你們的,沒在怕嗎?
: 民進黨不只想當北檢發言人,還想冒充法官入人於罪,違法在先又想逞口舌之快,每天只想
: 著攻擊政敵,不好好思考怎麼執政對人民有利,尸位素餐,令人唾棄。
: 4.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原來蔣萬安市長今天有說不該公開給議員。
: 那好啊,萬安市長趕快請政風趕快查看看是誰瀆職把不該提供給議員的資訊提供給議員啊?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其實就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現階段連起訴書的影子都還沒有
法院會看了檢方卷宗就認定柯有貪污的犯罪事實?
如果是的話不就是未審先判了
那說好的司法公正性去哪了?
這題七段姊就是故意掐頭去尾餵屎給受眾
家人們要上車的就自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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