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風評:李貞秀的「國籍」─賴清德法理

作者: KONAMI (konami)   2024-11-11 1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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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
風評:李貞秀的「國籍」─賴清德法理台獨的考驗
4.完整新聞內容︰
眾黨不分區立委排名十五的李貞秀「國籍」問題,再度成為爭議。這是個老問題─去年大
選已經吵過一輪,當時的「主角」徐春鶯最終沒有列入民眾黨不分區名單;這也是個假議
題─因為李貞秀還不是立委,儘管依照民眾黨的「兩年條款」默契,她有可能兩年後遞補
,但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押,民眾黨的發展重新布局的可能性高過兩年條款的「默契」
;但這還是個大問題─賴清德總統是否準備在他第一任的前半年,就把「務實的台獨工作
者」坐實成「法理台獨的實踐者」。
兩岸特殊關係的法制安排,中國不是國籍法的「外國」
民進黨始終不肯承認兩岸「同屬一中」,賴清德反覆強調「兩國互不隸屬」,但他們必須
正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律格局,兩岸關係開展後的法律格局
就是「一個中國」,這也是為什麼前總統李登輝到蔡英文不談「兩國論」,最多認為兩岸
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前總統馬英九用比較繁複的說法「兩岸主權互不承認,兩岸治
權互不否認」,簡單講,「兩岸互不隸屬」還是在憲與法的「國家統一前」的框架下,「
兩國互不隸屬」即使符合民進黨的情感認知,却與目前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相違。
兩岸關係從漢賊不兩立到密切交流,所有的法制安排,都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而來,包括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換言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國籍法》之外的特別法,陸配參
政權也是在兩岸長期交流後的新生產物,是以在條例中明定「非設籍滿十年不得登記參選
公職」,意思是但凡參選公職者必須在台設籍滿十年;包括曾經遞補成為南投縣議員的史
雪燕、乃至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的李貞秀,都是依此「參政」。
質疑李貞秀不能成為立委者,主張兩岸條例係「擇要規範」,對公職的國家忠誠度應一體
適用《國籍法》、選罷法和一干相關法令。內政部和陸委會口徑一致強調擔任公職必須放
棄其他國家的國籍,不論「這個國家」是否為我承認。李貞秀則反嗆,「不存在的國籍,
要如何放棄?」因為她出入兩岸皆持台胞證,亦並無中國護照;黑熊立委沈伯洋則反駁,
「護照僅是行政手續中的技術性文件」,要求李貞秀拿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
」。
大陸人士入台真的不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內政部或沈伯洋對公職人員的忠誠認知不可謂錯,但內政部、陸委會無視兩岸交流三十多
年來的法制格局,就有點莫名其妙了。首先,陸委會的存在基礎,就是「國家統一前」的
安排,包括陸港澳都是「特殊關係下的安排」;用白話文講,《國籍法》中的「外國」並
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陸港澳人民都不是「外國人」,所以才會有《兩岸人民
關係條例》,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不要以為只有台灣片面做「特殊的安排」,對岸亦復如是,在中國大陸,國籍與戶籍是相
互綑綁的,註銷戶籍就失去國籍─繳回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因為對岸認為「台灣是中
國的一部份」,所以不可能出具「放棄國籍證明」,沈伯洋質疑李貞秀,「你來台灣時申
請文件,不需要使用以前的中國護照嗎?」所謂「不知中如何抗中」?沈伯洋的無知大概
不是裝的,事實是,大陸人來台灣用的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是大陸(中國)公安
簽發的「台灣通行證」,以及台灣移民署簽發的「入台證」,就像台灣人前往大陸,用的
不是中華民國護照,而是「台胞證」,李貞秀與沈伯洋的駡架,基本上就是雞同鴨講,沈
伯洋不承認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關係條例的特殊法制架構,又如何能談道理呢?
要台獨?修憲;要歧視陸配?修法
問題是,沈伯洋不承認憲與法,陸委會和陸委會是否也不承認?否認現行憲法與法律,是
否違憲和違法?此刻質疑李貞秀的參政權,目的無非羞辱陸配,以否定其忠誠度達到敵我
對立的認知作戰,這其實是不道德的,但民進黨不道德久矣,儘管開放兩岸交流、乃至開
放兩岸通婚,民進黨對新住民始終並不友善,對港澳人士亦復如是,可嘆的是,特別是這
十年,民進黨愈是取得政權愈是對權力有強烈的不安全感,陸配無可避免的成為「抗中保
台」的先鋒標靶,但這對陸配並不公平,於人權更是退步。
回到李貞秀的「國籍」爭議,如果民進黨、賴清德總統否定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的特殊安排,要實踐其「兩國論」之台獨事實,那得修憲;除非大法官要做出比國會
改革釋憲判決更荒謬裁判:「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國家統一前)部份違憲」,或許賴清德
與其提名的大法官,真有如此盤算,那就不能不考量台海風險,賴清德是否要成為引爆戰
爭的「台版澤倫斯基」?
如果民進黨、賴清德無意大動干戈,引爆台獨戰火,但又對陸配參政耿耿於懷,最簡單的
作法,就是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刪掉「非設籍十年」的禁止條款,直接明定大陸
人士經許可來台者,不得登記參選為公職,頂多留下「歧視陸配」之駡名,或流失數十萬
陸配的選票,當然,民進黨也可以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修法刪掉陸配的投票權,直接在民
意版圖蒸發這一塊,至於數十萬陸配之子的選票,民進黨還要不要?就自己衡酌。但不論
是要真台獨,還是歧視陸配,就是不要拿依法登記參政的合法陸配,當做黑熊虛擬作戰的
犧牲品。
5.附註、心得、想法︰
我樂見這議題可以一直吵
李貞秀就是一根針
直接考驗台灣人的兩岸意識
李貞秀484台灣人?
陸配能不能從政?
有沒有中國籍這件事?
兩岸是什麼關係?
說白了就算這議題失敗傷的是TMD
但再辯證下去
賴清德早晚會被推上第一線
你4哪一國的總統?
憲法你要不要遵守?
中華民國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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