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勞動部自殺事件我覺得是台灣公務體系制度的問題
基本上你不可能指望人人都是好主管,只有制度能保障
但台灣公務體系對公務員的權益保障一直有問題
就算想改也會因為你是公務員要為人民服務啥的,所以就可犧牲你的權益
那怕這些權益是可以通過加預算來避免的,但台灣人似乎覺得公務員過太爽
基本上真有改革聲音出現,好像從來都沒有民意買帳過
台鐵人員、警消的各種輪值班表,其實以前就很多人提過了
公務員加班錢雖有上限,但加班時數沒有上限
最有名應該就是司法體系,很多檢察官跟法官常常要加班到半夜才能走
近年來有擴招也不知改善沒
我覺得這次事件是很好再檢驗公務員權益跟制度的開端
之前法官自殺司法界就有很多聲音(雖然我不知實際上有沒有真的落實改革)
台灣經濟近幾年成長幅度很大,公務員薪水其實已經跟不太上
權益和制度還跟以前公務員薪水高的時代一樣
只會讓一般人更不想進公務體系,近期不就有新聞說公務人員報考數量減半
真的覺得該趁這次聲浪好好檢討改革公務員體系
勞動部長確實該負責任,那位次長也該有相對應的懲戒
但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改革公務員體系
否則這些制度容易被濫用,主管有心搞你都能合法的搞
公務員基本權益必須得到合理化,不能事發才發現查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