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書裡面有一點是對的
智慧資訊系統這一般不會是分署長直接管轄的業務
大部分是副座
副座可能基於主官的時間壓力,又往下壓下面,資訊系統這個有人覺得很難有人覺得簡單
像是需求書這種有可能自己弄,也有可能請廠商幫忙弄,但重點是如果呈上去一直被打槍
來來回回修改,延誤招標,明年是會開天窗的。
而長官又已經跟長官的長官承諾過業務執行目標,這樣就會造成壓力山大,如果沒有適時
地排解,會很糟糕,最佳的排解就是得到上面的理解,如果上面也不能理解,就一副:
你想辦法給我弄出來就對了。怪我囉?等情事,就有可能造成爆炸事件。
整件事情如果進入司法調查,其實這個分署長還真有可能全身而退,因為她最多最多是
間接施壓給吳姓同仁,而不會是直接施壓。(主官->副座->承辦)
所以謝分署長應該最多承擔行政責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