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啦,館長比較像是詐騙集團 扮演車手的角色
館長也不算是莊家,館長那時候年紀 就20多歲 哪來的錢 有辦法賠給押注的賭客
所以館長就是無本的 只要有賭客簽賭
不論輸贏 館長都可以抽水錢(抽佣金) 可能5%、10%
整個地下賭博的生態鏈 差不多就是大莊家有錢的金主,讓底下的組頭去叫人來簽賭
這種組頭差不多都是地方角頭大哥等級的,那組頭又會再放給底下的小弟去拉人來簽賭
館長當時就加入竹聯幫、就是大哥組頭底下的小弟
所以館長觸犯的是營利賭博罪,而不是賭博罪 追訴期20年
我是覺得 館粉、小草們也不必太擔心館長會被起訴啦
柯文哲都教過一遍了,之前柯文哲講說有人開價2億美金 要他當副手參選人
後來被告發違反選罷法 搓圓仔湯條款,柯文哲到了地檢署就說 他唬爛的
最後北檢以查無不法簽結,所以館長只要到了地檢署說 他唬爛的 就沒事了
只是會被笑、信用破產而已,社會性死亡 但現在館長也早就社死了 根本沒差
而且我看有人說館長工商會跟統神一樣被砍,館長早就沒有工商可接了、一個都沒有
但不管怎樣也總比被判刑進去關的好,看看朱學恒 就最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