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
: 我又要逆風一下了,這件事蠻神奇的。
: 居然不是「拿球棒毆打老師」的當天報警。
: 是「隔天」.........
: ※ 引述《Joeng (癡情對誰不心傷)》之銘言:
: : 該案件是3月26日該生在體育老師分隊時,不滿結果,結果拿樂樂球棒打老師左側大腿,
: : 隔日學生跟老師道歉,但老師不滿道歉過程,拿起電話報警,
: : 2名制服員警進入學校,學生看見警察後引發騷動
: 3月26日 學生拿球棒打老師大腿
有人挖出來了,老師本來打算和解
所以隔天要道歉,當天就報警
你是柯南嗎?這都被你抓到破綻了
: 3月27日 學生道歉,老師不滿決定報警
等到追訴期過直接找議員
聯合市長賞你一個不適任教師
那個精美的[道歉]大概長這樣:
「他還只是個孩子!」
「你一個體育老師,打一下怎麼了?」
「這樣就要孩子道歉,你玻璃心嗎?」
「你不覺得你小題大作了嗎?」
「我孩子平時很乖的,一定是你挑釁他!」
: 然後兩個警察就穿著警察制服進到校園了。
: 為什麼不是被打的當天報警呢?那才是有立即性的危險吧
: 隔天不滿學生道歉才報警,代表沒有立即性危險,純粹道歉態度讓老師更火大。
: 結果警察就這樣進去把「沒有立即危險」的學生帶走了?????
: 整件事都蠻奇怪的。
警察執法的部分可能有瑕疵
但我覺得這樣市府上往下壓著處置
對執法同仁一定也是有心態打擊的
最重要是你他媽媽媽市長講那什麼屁話
道歉有用要警察幹麼?
喔抱歉,警察也被懲處了
那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