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24-12-03 16:49:48修獄政法啊~~
進監獄沒有提供免費食物的義務。
管關不給吃就好~
平清盛就一千年前就表演過了。
死刑?
六個月徒刑?
餓個七天看你還敢不敢再進去............
※ 引述《teeo (teeo逾200間中資企業列T )》之銘言:
: 拿榔頭敲到上天堂
: 不用死刑相繩
: 強姦多次
: 不用死刑相繩
: .....
: 都不用死刑相繩
: 那到底有沒有什麼例子
: 是一定要判死刑的?
: 那如果殺人不能死刑
: 那把母豬用非人道方式超渡
: 這要死幾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