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
這讓我想起之前只要藍營執政縣市發生治安重大案件
就會有藍白腦說「警察都是中央管的,中央要對治安惡化負責」之類的屁話
結果今天這新聞告訴我們地方首長可以直接拔掉警察的官
所以以後地方治安出問題要究責的時候
警察到底還歸不歸中央管啊?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這齣太好笑了啦!
: 事情是三月發生的
: 昨天議員做球想要給盧嬤殺球
: 盧嬤針對督學 警察都懲處 所長被拔官
: 慘慘慘 以後屁孩們直接帶更扯的武器去學校打老師都不意外了
: 警察還被影響工作是三小?
: https://i.imgur.com/lS6HN7i.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