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覺得議事規則應該修了

作者: zzzzzzzzzzzy (zz)   2024-12-16 14:01:00
立法院會亂就是因為對於阻擋投票行為沒有宣告無效
只規定出席人數和相對多數決,就是會造成多數暴力
只要想辦法阻擋,達成門檻,就可以為所欲為
這樣只有少數被迫服從多數,多數沒有尊重少數
已經偏離民主投票精神
在真正的民主社會裡,少數的意見即使不被認可,但絕不可剝奪其發聲的權利
例如極統和極獨,我們不會去認可,但是要尊重人家有發聲訴求的權利
這才是多元民主的國家
所以我覺得議事規則應該修了
對於故意阻擋有投票權之民代進行投票
則該投票結果決議應無效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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