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民眾黨四傻 許甫、陳智菡、吳怡萱、黃靜瑩
真的可以列入教案了,昨天先去北機站、接著再去地檢署複訊
北機站主要查的就是政治獻金,所以這四傻去完北機站問完後
當然知道接下來會被檢察官問什麼
所以面對媒體受訪大方嗆檢察官 不知道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的分別,所以我們是來
教檢察官的。
其中有一傻還嗆說 希望檢察官不會把我們被偵訊的內容洩漏給鏡週刊
今天受訪 這四傻直接自證己罪、公開坦承犯罪。也不用週刊寫了、全國都知道了
簡單來說 競選期間 這四人都有專屬的折扣碼 當民眾捐款後,只要是刷折扣碼進行捐款
木可電商系統的後台,就會依照折扣碼給予分潤
這四傻用自行定義的名詞,什麼這不是抽傭、是勞務報酬,都不管
總之,這筆民眾的捐款就是有一部分進到他們口袋 檢察官這邊也早就查到金流了
所以程序上要叫你們來再問一次,好在 這四傻沒再犯蠢說謊,說沒有這筆錢進他們帳戶
否則檢察官就再加一條偽證罪辦你,因為這四傻是用證人身份被傳的
偵訊完後 檢察官隨時可以把你從證人轉被告,但你是證人身份被傳 就是要具結
現在檢察官煩惱的 已經不是有罪無罪了,而是該用哪一條辦你們
政治獻金是公益捐款 而你們把這政治獻金一部份侵占為個人己用
所以觸犯了跟柯文哲同樣的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只違反政治獻金法 這還算小條、就罰錢而已,但公益侵占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