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王王冷提問:
: "我蠻好奇 到底是憲法法庭的哪個判決
: 讓藍白共覺得憲法法庭不可信任了??"
: 我的回答是:
: 就憲八啊。
: 憲八不只霸凌台灣多數民意,更侵犯立法權,
: 自行搞出荒謬的"一致決"釋憲,結果把大法官的公信力全部砸鍋了。
: 所以我說,許宗力是台灣的最大罪人,現在會演變成這種憲政僵局,
: 全是因為他搞出來的憲八毀掉了憲法法庭之故。
: 許宗力應該切腹以謝全體國民,不過我這樣講,王王冷大概也不懂吧?
: ****
: 這是昨晚寫的,我想更進一步補充:
: 憲八最大的問題其實是荒謬的"一致決"這件事。
: 一致決不只有"以少數綁架多數"的問題,更有侵犯立法權的問題。
: 照理說大法官釋憲不能自為立法,但憲八卻自己立了一個法,
: 這完全是司法侵犯立法,也就是說大法官踩線在先;
: 國民黨就是撿到這把槍,才振振有辭地要修憲訴法。
: 我這樣講了,也不知道王王冷跟板上的人懂不懂,
: 反正我講到嘴巴都爛了,還是沒用...
你這邏輯很神奇
就照你說的好了,那大法官在妨害名譽的解釋時就應該被幹譙到爆了
本來誹謗罪只有規定能證明為真實就不罰
結果釋字509硬是加了一個真實惡意原則,要有真實惡意才能罰
112憲判8又加了如果經過相當合理查證,也不能罰
這些可都是條文上沒有的文字
公然侮辱也是
本來條文只有規定當場侮辱人就要罰
113憲判3、4又加上了在街頭偶發吵架不能罰的補充
要怪給大法官,那釋字509的時候就要吵起來了吧
總不能說釋字509可以,113憲8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