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12-23 00:49:50不是
只要能拖過明年1月
立委就可以開始罷免
所以黃揚明說的也是一種辦法
但大法官可以慢慢開會
為什麼不緊急開會?
因為跟擴權案不同
擴權案是已經生效 所以緊急
而不副署是法案沒有生效
所以可以照既定時程來開會
我的看法是憲訴法 應該是違憲
大法官都可以判國民大會修憲違憲
何況只是立委
你把他想成立委是在平面道路開車
而大法官是在高速公路開車
現在立委在高速公路天橋底下設紅綠燈
意圖要求大法官遵守紅綠燈
那不是法盲嗎
而選罷法不違憲 但因自肥所以下屆適用
這釋憲時大法官可以加註
如果國民提釋憲不把三案併上
那浪費的只是自己的時間
因為大法官可以一案一案個別認定可不可以不副署
至於財劃法是政治問題
大法官可以說不宜 但因是政治問題
所以閣揆也可以不副署執行
大法官是很靈活的
死刑可以講成合憲但不能亂執行
所以不副署當然可以講成不宜但閣揆有權不副署
我記得之前副總統兼閣揆
就講過很曖昧的話
我的意思是
大法官可不可以把不副署限縮在某一種特殊情況下
特殊情況下 閣揆才有權力不副署
因為不副署原意是閣揆跟總統槓上
只是剛好這次拿來化解立院跟政院槓上
所以如果憲法是為了給閣揆制衡總統的權力
那閣揆拿這個權力來槓上立院自然是不宜
但大法官可以把副署權限縮在朝小野大的情況
這樣可以避免以後有其他閣揆跟總統槓上
又能化解台灣憲政僵局
反正大法官很靈活
台灣修憲太難
只好由大法官個案調整憲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