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陣子時間沉澱
法官判
五位重大關係人 全部都可以交保
法官說他們該交代的都交代了
同時法官指責 檢方應負舉證責任
也說明 橘子的重要性純屬檢方臆測
提不出佐證
這齣 歷時四個月鏡檢與北檢同步辦案到結果是
「重大挫敗」
押人四個月 被法官指責「證據力不足」
檢方可以有心證,有政治立場或受命
但法官的判決 必須經得起全社會考驗。
如果以後想害別人
是不是編輯個excel然後丟到他包包裡
就可以把他入罪啊?
這是檢方想要的台灣嗎?
這是民進黨想要的台灣嗎?
另外
柯屁三千萬交保金
居然湊了八個小時才湊出來
真的。 看著就像符合他薪水的狀況
搞不好 我湊三千都比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