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台民黨跟這群蠢草標準,
柯文哲沒有違背職務收賄,
甚至私收一大堆錢,沒放入政治獻金帳戶
這都還不算貪污(因為法律罪名叫侵佔公益)
想當初陳水扁,
私收一大堆企業的錢,海角七億,
他都說是未申報的政治獻金,
不承認這些錢跟他的職務職權有任何關係
50針收了SOGO共27萬(法院認定)的禮券,
結果被判定跟幾十億的經營權之爭無法對價,
所以無罪
龍潭購地案,
陳水扁也收了4億元,辯護這是政治獻金,
絕對不是賄款,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介入龍潭購地,
結果仍被法院用實質影響力判定貪污,徒刑11年
國務機要費案
陳水扁雖然搜集發票去報帳(跟馬英九一樣)
但其實他的其他支出絕對大於國務機要費收入,
用大水庫一樣成立
更別說陳水扁那堆海外密帳,
檢調根本無法證明跟哪個建設或政策有對價,
結果陳水扁仍被用受賄、洗錢、侵佔等
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按照柯粉、蠢草、台民黨的邏輯,
陳水扁是不是清白到不能再清白?
私收企業家錢,不算貪污
吞沒政治獻金到個人帳戶,凹成授權費也可以,
跟沈慶京密會數十次,黨內竟然無人譴責
阿扁女婿趙建銘參加三井宴,即使法院認定趙建銘沒有實際獲利,
也沒有財產獲利,結果他還是被用內線交易罪,
一審六年,二審七年,三審四年,
最後3年8個月定讞
趙建銘沒有金流、沒有金流、沒有金流
好嗎?
蠢草跟台民黨,
看到民進黨跟誰合照就能四處高潮,
直接認定肯定有弊案在內,不要說金流、證據,
根本連根毛都沒有也能抹你
結果面對柯文哲,標準可以一直退、一直退、一直退
在地下室私收500萬可以
跟有職權對價的沈慶京私會16-17次也可以,
甚至連在市長辦公室收錢300萬都可以
到底身為一個政治人物的柯文哲,還有什麼不可以的?
根本無恥之尤、毫無底線可言
蠢草去翻翻陳水扁、趙建銘的案子,
再來想想你的柯文哲,
柯文哲就是被粉絲寵壞的陳水扁2.0
反正做錯事還有那麼多人支持他,他何必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