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檢察官:柯文哲要自己交代清楚金流去向

作者: kuninaka   2024-12-29 17:12:39
小草沒聽說過財產不明罪嗎?
不是什麼都說你不知道就沒事的耶
柯文哲連他戶頭多幾百萬的人頭授權費都不知道
是在哈囉?
如果是當外科醫生,要開幾台才有幾百萬?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72&s=53802
必須是公務員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罪名之嫌疑且被列為被告,始負有說明可疑
財產來源的義務,並非所有公務員均負有說明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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