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Yilan/breakingnews/4910123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標題︰
以「貴賓」出席元旦升旗 涉貪停職林姿妙:我沒做壞事
4.新聞內容︰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涉貪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今天清晨出席縣府主辦的元旦升
旗典禮,改以「貴賓」身分上台致詞,仍堅稱自己沒做壞事,上天會認清事實,她也會洗
清冤屈。
林姿妙昨天被宜蘭地方法院依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公務員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犯財
產來源不明罪,內政部依法將她停職,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林姿妙上午抵達宜蘭縣立運動場時,林茂盛率領縣府一級主管在入口處迎接,她面帶愁容
步入活動會場,跟縣府主管、支持者擁抱,現場群眾高喊「林縣長加油」。升旗典禮由林
茂盛主持,林姿妙仍備受禮遇,被安排站在前排中間位置,手持國旗參加升旗典禮。
林姿妙致詞時,細數縣長6年任內施政成績,隨後話鋒一轉,重申自己簡單做人,認真做
事,人在做天在看,她沒做壞事,上天會認清事實,她也會洗清冤屈,若有機會,會繼續
為大家拚出好生活。接任代理縣長的林茂盛說,林姿妙縣長任內制定的政策,他會持續推
動逐一落實。
5.附註、心得、想法︰
林姿妙還可以去參加升旗典禮喔,臉皮還真是夠厚的阿!
你沒做壞事喔,一審都被判十二年半了,要不要等三審真的無罪再來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