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NARUTO: 所以那條有說到國籍這詞?沒有 請不要超譯 61.70.157.37 01/04 03:50
→ NARUTO: 兩岸人民條例通篇就沒有說過會喪失國籍喔 61.70.157.37 01/04 03:51
→ NARUTO: 你給我找出臺灣戶籍被廢止等同失去中華民 61.70.157.37 01/04 03:52
→ NARUTO: 國國籍的法律條文 我賭你絕對找不到 61.70.157.37 01/04 03:52
還在鬼打牆?
移民法第三條就規定了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
中華民國國民僅有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這兩種。
同條項第四款規定
四、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居住之國
民,且未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台灣地區有戶籍國民只要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
就不具有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身分,所以他也不可能保有中華民國國籍
同條項第五款規定
五、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
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非僑居國外之國民,其不可
能依此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其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就只能先依二岸民關係條例9-2條申
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才有可能構成這款所謂取得、回復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國民身分而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此之前是不可能依移民法第三條規定取得中華民國
國籍的!
你就別在那邊幻想鬼打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