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京華城案合法容積率只有392%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25-01-07 07:51:51
噓 taiwan009: timeriver235,所以先位、備位是什麼? 39.9.37.85 01/07 07:31
→ taiwan009: 跟560有關?39.9.37.85 01/07 07:31
噓 taiwan009: 你應該先消化你貼的判決比較好,我一39.9.37.85 01/07 07:32
→ taiwan009: 看就知道你沒消化好 39.9.37.85 01/07 07:32
你哪來的自信心?笑死!

游淑慧2日表示,今天會送京華城補告發函至北檢,希望檢調能併案調查京華城容積率從3
92%變至560%的過程是否涉及不法,並指出,京華城當年是民國79年左右,以捐地30%等附
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工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三)」,她翻閱民國79
年2月的第379次都委會中記錄,裡面很明確的寫道「即容積率依整個基地面計算為392%(7
0%X560%)。然後京華城居然僅透過向監察院陳情就逆轉了一切。
笑死,原來你沒看懂捐地30%的意思,一直鬼打牆?
京華城的容積率要扣掉捐地30%,剩下的數額才是其實際容積率392%((1-30%)X560%),
也就是80年都市計畫載記:「…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X560%),京華城為此打
行政訴訟確認捐地義務不存在,結果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也就是說京華城案最高的
容積率只有392%,超過這個數額就是不合法,這也正是為什麼郝龍斌時代一直拒絕京華城
請求的理由,結果KP上來居然就準了,明顯違反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你跳針了半天居然
看不懂人家在說什麼?一直鬼打牆?
還有臉說人家沒消化判決內容,真不知道你哪來的自信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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