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郭正亮建議柯絕食的新聞,我就立刻想到蘇治芬
我覺得柯現在最希望的劇情就是變成下一個蘇治芬。
看維基百科的資料,其實民進黨當時對檢方的質疑(審前壓人取供、政治獻金誣指為賄賂
等說法)跟現在民眾黨的質疑有87趴像。
而且蘇治芬也確實是一審就無罪了,也讓蘇之後選情變好。
大家覺得柯最後的劇情會跟蘇治芬一樣嗎?
以下為維基百科的描述:
「璟美垃圾掩埋場弊案
2008年11月4日,時任雲林縣長蘇治芬因涉嫌收受500萬元新臺幣賄款遭檢察官拘提調查,
雲林地方檢察署以蘇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開聲押庭時,蘇一度步出法庭
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大喊「抗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說:「民進黨應該被檢驗,但司
法更該公平,不能選擇性執行,現在真的發現很多可以被質疑的空間。」雲林縣副縣長李
應元強調:「綠營政治人物將一一被整肅,我們早有心理準備,但相對嘉義縣長陳明文到
案說明,雲林檢方的做法根本是蓄意污辱人。」[17][18]
11月4日,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因同案被告葉安耕做為污點證人指證,而認為她涉及璟美
垃圾掩埋場收賄弊案,將她拘提到案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11月5日,雲林地方法院裁定600萬新臺幣交保,由於檢方未傳即拘,加上法院對交保羈押
與否遲疑不決,明顯有司法上的粗暴及瑕疵。蘇治芬以拒絕交保並且絕食為對抗手段,因
而被收押在雲林看守所,且絕食行為持續200小時以上。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文
亮認為,蘇實際上更涉賄賂縣議會議員及向長庚醫院集團索賄的長庚醫院雲林分院大樓增
建收賄弊案,並可謂「罪證確鑿」。但民主進步黨內認為檢方所指控她貪污的說法過於牽
強、亦缺乏有效證據,將政治獻金誣指為賄賂,因此民主進步黨表示將不分派系都支持蘇
治芬。民進黨也認為檢方審前羈押,此係押人取供的作法。
11月14日,雲林地檢署偵結起訴蘇治芬在內等六人,並具體求刑15年、褫奪公權八年,追
繳其不法所得2,100萬元。當日晚間移審迄當日深夜12點,雲林地方法院裁定蘇治芬當庭
無保釋放,但限制出境與限制住居。
2009年7月,民主進步黨於黨內自行成立法律小組,將對檢察官濫權起訴案件進行檢舉。
首波鎖定雲林地檢署[19]。
2010年8月,林濁水指出國民黨奪回政權後,司法盛行「辦綠不辦藍」,一直到蘇治芬收
押事件達到了一個高峰。林濁水認為蘇案激起強烈的民怨,讓本來可能無法連任的蘇治芬
聲勢逆轉高票當選連任,這種司法惡搞才暫時停頓[20]。
司法審判時程及結果
裁判案由:貪污等
起訴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4257號、第4258號、第5190號、第5791
號、第5792號
2011年4月29日,璟美垃圾掩埋場弊案與長庚醫院弊案,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蘇治芬等
人無罪[21][22],理由是被告退回款項,並無收受賄賂等情,檢方不服,繼續上訴。
2012年8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宣判,二審仍維持一審之無罪判定[23][24]。
2013年1月10日,最高法院宣判,蘇治芬被檢方指控收賄一案,歷經三審皆認定無罪,全
案定讞[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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