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高院旗袍法官替高虹安釋憲
並且惡意的拿賴清德曾任立委時講過的話
舉例賴清德總統任立委時,曾針對《地方民意代表補助條例》發言,強烈要求相關主管機關
應建立明確法制,以有效杜絕部分議員將助理補助費視為「私房錢」之惡習,進而強調「司
法人員不應淪為『放牛鯊而撈米蝦』的工具」等。
但這段賴清德的意思
明明就是要抓那些民意代表(牛鯊)
不能只抓那些米蝦(助理)
因為賴明確的說是要杜絕議員將助理費視為私房錢的惡習
結果這個旗袍法官
484看不懂中文
怎麼這樣曲解人家意思
照賴清德說法
正好就是要抓高虹安這種將助理費視為私房錢的牛鯊才對
這旗袍法官在幹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