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登山棄山友不顧致死 檢起訴5人

作者: piglife (要一直這樣幸福........)   2014-04-30 15:00:22
登山棄山友不顧致死 檢起訴5人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即時報導】
2014.04.30 02:42 pm
68歲余姓男子等7名山友前年1月24日一起登山,行程5天4夜,從高雄桃源區南橫進入,後
來行程延誤,29日清晨5點多,余姓男子肚子痛到在地打滾,但除了簡姓隊友願意照料外
,其他5人都擔心「爬不完」執意向前繼續,後來簡姓隊友留在原地陪余姓男子紮營休息
,其他5人在距離他們1小時路程外的貨櫃屋用膳休息。
當天晚上陳姓隊友見余姓男子和簡姓山友沒有前來和他們會合,提議折返找他們並協助余
姓男子下山,但被方姓隊友苛責,5人決定在貨櫃屋過夜。隔天凌晨3點多,簡要煮水替余
補充體力卻沒水,摸黑下山找沈男等人幫忙,上午7點多到達貨櫃屋,但沈男等僅消極的
提供止痛藥和水,拒絕折返幫忙余姓男子下山,逕自往終點前進。
簡姓隊友走了一個小時後回到紮營處,煮了芝麻糊給余姓男子吃,但余男仍感到身體極為
不適,簡又下山找人幫忙,中午12點時在碰到沈姓隊員等人,一行人到六龜警分局報案展
開搜救。但下午3點才找到余姓男子,當時他已經死亡,案經檢方主動檢舉偵辦。
檢方認為沈姓隊員等5人棄山友於不顧,導致余姓男子死亡,認定他們有疏失,依過失致
死罪起訴他們。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646130.shtml#ixzz30LnbU9yg
作者: colapola (天邊一隻熊)   2014-04-30 16:10:00
這樣算過失致死???
作者: shhit (好使)   2014-04-30 18:05:00
本案早就起訴了,這篇新聞僅表示陳姓隊友想卸責的明顯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4-04-30 18:26:00
這時間點好微妙,24 日起登,五天四夜,但是 29 日?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04-30 18:57:00
幫忙照顧受害者的簡先生 http://goo.gl/YPvdwu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4-04-30 21:32:00
見死不救道義說不過去,但這樣有過失致死??令人不解!
作者: skymp601 (Sky)   2014-04-30 22:16:00
一起登山~只要一個出狀況不是大家應該幫忙嗎?難怪山難有點多~那麼怎麼叫直升機呢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5-01 00:27:00
剛剛看一下登山補給站的討論串 被說卸責說的陳姓隊友是一位被余姓男子家人敘述成“多數凍傷和擦傷 迷路摸黑 延誤行程”的女山友嗎?是的話不覺得有啥好苛責的…新聞對那名女山友的敘述和罹難者家屬的敘述似乎是一致的 家屬似乎也未對女山友表現譴責…
作者: shhit (好使)   2014-05-01 09:28:00
陳姓隊友終究還是下山去,沒有回頭,法律責任跟其他隊友相同是陳姓隊友自己選擇下山,沒有人逼他,這些都是事實至於新聞報的跟余姓家人說的是否屬實,待檢察官查證但上開事實和檢察官起訴過失致死的法律構成要件都無關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4-05-01 09:40:00
看記錄感覺只是揪團分攤車錢的,不像熟人或商業團
作者: skymp601 (Sky)   2014-05-01 10:17:00
入登申請是分開申請應該就沒事了很多山難都是領隊問題
作者: hankchueh   2014-05-02 13:52:00
簡先生其實原本是獨攀,並沒跟他們同一隊,途中碰上而已但其作為真足堪為登山家的表率
作者: moniya (⊙⊙)   2014-05-02 16:55:00
記者寫的看看就好,等判決書出來再說
作者: danta48 (danta48)   2014-05-04 01:20:00
我怎有法律系的朋友說,只要有"約定"一起上山的行為就算入山是分開申請~一樣算是危險共同體,出事一樣大家有事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4-05-05 11:26:00
"口頭約定" 或是要成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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