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案逆轉 雪羊:政府沒義務保護不自量力的人
2017-12-28 15:4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張博崴父母家屬不滿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提出國賠聲請,今二審判決縣消防局勝訴
免賠,臉書「雪羊視界」的作者支持法官判決結果,並對此做出評論。圖/聯合報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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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名大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毫無所獲,後來
一名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不到一小時便發現張男蹤跡,然而循線發現張男時已無生命跡象
。張男家屬指控消防局怠職,昨(27)日高等法院做出二審結果大逆轉,改判張家敗訴,
對此臉書粉絲專頁「雪羊視界」版主認為應成立專責搜救機關,「只有本於專業,才能傑
出完美,不論是消防還是山搜,都一樣」。
雪羊對二審判決基本上持正面態度,他認為「判決可以說是中規中矩,點出張家要求中的
不適切,也為消防當年不擅長山搜的現象做出了說明與解套。」法官解釋張家所指控的缺
失是行政裁量權範圍,並非義務,因為法律並無規定明確的規範搜救模式。
雪羊認為消防局之所以勝訴並非因搜救無瑕疵,而是張家對搜救的要求太強人所難,並舉
出報案時間為晚上11點鐘,消防局隔天中午就入山搜索,卻遭家屬指控怠職讓人費解,「
收到報案就要馬上上山?天底下沒這麼狂的搜救啦!從這種要求,就能看出這家人的心態
很不健康,別人的責任無限大」。
他認為判決最後說明一項相當重要的觀念,也就是登山活動本身就有風險,若要確保登山
安全,關鍵在於「知識、裝備、經驗」三者缺一不可,重點不該著墨在獨攀的危險性,而
是登山者「不自量力」的態度讓他發生危險。登山者應回過頭檢討自身,而非將國家的搜
救責任無限擴張,並引出判決中主張「消防隊救人是職務,但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不在
責任範圍。」。
最後雪羊也就山搜提出改革方向,他認為「有錯的一直都是體制」,我國缺少專責的山難
搜救隊,忽視山搜所需的高度專業技能。「這個判決雖然還了消防一個公道,但依然無法
緩解一線消防員的勤務壓力,他們依然被迫做著不屬於他們份內的工作─搜索,這是非常
不正確也不正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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