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山難案逆轉 雪羊:政府沒義務保護不自量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7-12-28 17:46:54
山難案逆轉 雪羊:政府沒義務保護不自量力的人
2017-12-28 15:4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張博崴父母家屬不滿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提出國賠聲請,今二審判決縣消防局勝訴
免賠,臉書「雪羊視界」的作者支持法官判決結果,並對此做出評論。圖/聯合報系資料
照片
2011年一名大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毫無所獲,後來
一名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不到一小時便發現張男蹤跡,然而循線發現張男時已無生命跡象
。張男家屬指控消防局怠職,昨(27)日高等法院做出二審結果大逆轉,改判張家敗訴,
對此臉書粉絲專頁「雪羊視界」版主認為應成立專責搜救機關,「只有本於專業,才能傑
出完美,不論是消防還是山搜,都一樣」。
雪羊對二審判決基本上持正面態度,他認為「判決可以說是中規中矩,點出張家要求中的
不適切,也為消防當年不擅長山搜的現象做出了說明與解套。」法官解釋張家所指控的缺
失是行政裁量權範圍,並非義務,因為法律並無規定明確的規範搜救模式。
雪羊認為消防局之所以勝訴並非因搜救無瑕疵,而是張家對搜救的要求太強人所難,並舉
出報案時間為晚上11點鐘,消防局隔天中午就入山搜索,卻遭家屬指控怠職讓人費解,「
收到報案就要馬上上山?天底下沒這麼狂的搜救啦!從這種要求,就能看出這家人的心態
很不健康,別人的責任無限大」。
他認為判決最後說明一項相當重要的觀念,也就是登山活動本身就有風險,若要確保登山
安全,關鍵在於「知識、裝備、經驗」三者缺一不可,重點不該著墨在獨攀的危險性,而
是登山者「不自量力」的態度讓他發生危險。登山者應回過頭檢討自身,而非將國家的搜
救責任無限擴張,並引出判決中主張「消防隊救人是職務,但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不在
責任範圍。」。
最後雪羊也就山搜提出改革方向,他認為「有錯的一直都是體制」,我國缺少專責的山難
搜救隊,忽視山搜所需的高度專業技能。「這個判決雖然還了消防一個公道,但依然無法
緩解一線消防員的勤務壓力,他們依然被迫做著不屬於他們份內的工作─搜索,這是非常
不正確也不正義的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99917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7-12-28 17:58:00
我兒子很乖很聰明,一定都是山岳帶壞的
作者: octopuso1c (堅持下去)   2017-12-28 18:18:00
張家固然有不妥,但雪X說人家不自量力,我覺得半斤八兩@@...
作者: sungkai (紀小庸)   2017-12-28 18:27:00
”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是判決書裡面說的,台灣法官好棒棒,正義使者。
作者: yuhsinkuo (yuhsin)   2017-12-28 18:40:00
雪羊錯!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政府有義務保護所有的人。
作者: dragon0 (尋尋覓覓)   2017-12-28 18:49:00
政府救不了不自量力又不自知的找死白目
作者: superhome (期待星與月之夜)   2017-12-28 18:50:00
搜救51天不能算怠職 只能算是術業有專攻
作者: et803 (喵喵)   2017-12-28 18:56:00
https://goo.gl/wL8EHT說真的拉~~搜救這麼爛都沒人講那今天有完全照規定程序申請入山的發生山難的團體難不成搜救就會滿分嗎 搜救爛成這樣是都不用檢討?不是吧一直怪登山活該這爛話誰都會講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12-28 19:17:00
sungkai: ”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 判決書裡面說的??有判決書嗎? 不然你怎麼知道是裡面出來的目前估狗到的就是雪羊裡面寫出來的耶 關台灣法官啥事
作者: sungkai (紀小庸)   2017-12-28 19:30:00
樓上你有仔細看內文嗎?還是我誤解。
作者: b9111111111b ( 艾尼得皮斯)   2017-12-28 20:51:00
噓 照雪羊邏輯 要跳樓的人是在救啥小?自殺的救啥小朋友??"不自量力"誰來定義?
作者: taipei168 (KEMPAGNOLO)   2017-12-28 21:12:00
搜救是義務 搜救不到張生是無期待可能性 不同層次問題噓雪羊下的標題很爛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7-12-28 21:16:00
某羊用張博崴事件投了幾篇稿了,從來沒有新的論點究竟要多麼泯滅人性才能這樣重覆消費一個死者?
作者: deerdriver (騎鹿人)   2017-12-28 21:35:00
雪羊跟張媽真的很像有深仇大恨 幾乎每次都會提啊
作者: bbbigbird (周大鳥)   2017-12-28 21:48:00
法院判決案號:104年上國字000014號,目前還沒上傳~~
作者: tofutoeby (Toeby)   2017-12-28 22:29:00
雪羊現在是名嘴了嗎
作者: deerdriver (騎鹿人)   2017-12-28 23:19:00
如果看原文會知道那句是雪羊寫的不是法官判決書內容某樓算被誤導了
作者: sungkai (紀小庸)   2017-12-29 06:35:00
確實,再看一次發現被誤導了。法官對不起,你們好棒棒,我好白目。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12-29 07:35:00
樓上道歉得不乾不願,就乾脆龜縮起來還比較不惹人厭。
作者: sungkai (紀小庸)   2017-12-29 08:19:00
這麼嚴厲,嚇到吃手手.正義魔人好棒棒.
作者: stupidgress (笨笨草)   2017-12-29 10:30:00
這道歉還真夠屁孩的...)笑
作者: sungkai (紀小庸)   2017-12-29 10:41:00
樓歪了,真對不起。
作者: apemanlu (William)   2017-12-29 11:01:00
噓樓上 兼噓雪羊整天寫一堆價值觀偏差 似是而非的奇文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7-12-29 12:42:00
哈哈 價值觀偏差??哈哈
作者: cabom (卡蹦)   2017-12-31 09:13:00
應該強制規定每個登山者都需繳交保險費,來支付後面的搜救費用愛玩嗎,就要由這些愛玩的人一起負責,而不是全國民眾
作者: BuBuChen (倫)   2017-12-31 19:07:00
現在這位是名嘴?
作者: tony864200 (小翌)   2016-01-01 18:15:00
打嘴砲最會
作者: qklaqkla (錢難賺)   2016-01-02 00:10:00
標題下的太狂妄了,噓噓噓
作者: xhung (xhung)   2016-01-02 16:32:00
雪羊寫在自己FB 是記者去引用/轉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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