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ika ( )
2024-02-02 09:26:49最近有看到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相關新聞
裡面有寫到台灣目前共有五個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有
《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
裡面有兩點好像之前去爬山都沒注意到
1.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
目前跟朋友去爬百岳行程(玉山、雪山、奇萊南華等),但是朋友之間都沒有相關證
照,這種情況被查到就會被罰款嗎?今年想去爬北大武山
2.登山險
之前好像都是請人幫保旅平險,是否以後應該改保登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