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相關問題

作者: raika ( )   2024-02-02 09:26:49
最近有看到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相關新聞
裡面有寫到台灣目前共有五個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有
《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
裡面有兩點好像之前去爬山都沒注意到
1.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
目前跟朋友去爬百岳行程(玉山、雪山、奇萊南華等),但是朋友之間都沒有相關證
照,這種情況被查到就會被罰款嗎?今年想去爬北大武山
2.登山險
之前好像都是請人幫保旅平險,是否以後應該改保登山險?
作者: rockice (xray)   2024-02-02 10:16:00
這2條不會主動檢查,沒出事就都沒事。但一出事就有可被當做裁罰的理由
作者: raika ( )   2024-02-02 10:18:00
原來如此,想說這幾年爬山也沒被檢查過這兩樣,謝謝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4-02-02 13:21:00
https://bit.ly/480C19R前幾天才有人被罰
作者: ultratimes   2024-02-03 20:28:00
所以連去爬合歡主東北這種山也要保登山險?
作者: deerdriver (騎鹿人)   2024-02-03 21:28:00
沒用的法條啊
作者: joyce31022   2024-02-05 07:07:00
我也是今天看到雪山相關的新聞才發現有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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