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莊流浪犬身上有晶片查出飼主在花蓮 未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4-05-01 01:43:53
新莊流浪犬身上有晶片查出飼主在花蓮 未領回被罰11萬元
https://www.thehubnews.net/archives/380566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新莊區流浪犬隻受傷,動保處派員前往帶回醫治,
發現該犬隻身上有晶片,依照晶片號查出登記飼主住在花蓮,經告知犬隻狀況,飼主僅表
示多年前已經送養,但未進行寵物資料變更,由於無法交代接手飼主是誰,經通知限期領
回皆無動作,動保處認定為棄養動物,並針對動物未絕育及未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處以
新臺幣11萬元罰鍰,犬隻沒入及判定該名飼主為寵物認領養黑名單。
民眾通報新莊區自由街有犬隻受傷需進行治療,經動保處例行性掃描,查出身上有晶片為
有主犬隻,詢問登記飼主只說「狗不是我的,我以前就送人了」,也未進行犬隻登記轉移
,由於飼主無法交代犬隻送養給誰,動保處要求該名飼主說明將犬隻領回,並通知會有高
額罰鍰,飼主仍無動於衷,經通知限期領回仍無作為,飼主棄犬隻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
第5條第3項規定,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
,不得棄養,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依
同法第32條沒入動物,以及依第33-1條第1項不得辦理寵物登記及認養。
經查該犬隻未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本府105
年1月29日新北府農防字第1053061544號公告,飼主應每年為所飼養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
,違者依同條例第45條第2款,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之;又
因飼主未對寵物完成絕育,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特定寵物飼主應為寵物絕
育,但飼主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違者依同
法第27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本次裁罰共計新臺幣11
萬元。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
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應植入晶片。違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
5,000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動保處提醒民眾,寵物變更飼主記得要到各動物醫院設
有寵物登記站或動保處辦理變更,以免寵物後續照顧發生糾紛或是違反法令被裁罰。
作者: una0909 (UNA)   2024-05-01 08:41:00
作者: kilo7 (Bravo)   2024-05-01 08:47:00
作者: xxx22088 (xXx)   2024-05-01 10:07:00
該罰
作者: j2059731702 (酷龍小狗)   2024-05-01 13:40:00
罰得好
作者: curlyreed55 (超音速)   2024-05-01 16:49:00
真的罰得好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4-05-01 18:29:00
希望飼主有上ptt能看到:你真是個可恥的垃圾
作者: fu6m4 (七七兒)   2024-05-02 00:33:00
藉口真多
作者: a8722123 (我要爬百岳!)   2024-05-02 09:44:00
作者: dodobear (Arnold)   2024-05-03 12:15:00
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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