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個彩虹國度!盧森堡通過同性婚姻法
http://news.msn.com.tw/news3753870.aspx
新頭殼newtalk2014.06.19 鄭凱榕/編譯報導
盧森堡議會18日以壓倒性多數贊成,通過同性婚姻以及同性婚伴侶認養子女的相關法案,
將於明年首度開始施行。盧森堡正式成為第17個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國家。
根據日本共同通信社19日布魯塞爾報導,歐洲從2001年荷蘭成為第1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
家開始,法國、英國最近也成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
根據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18日報導,盧森堡議會週三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
同性婚姻以及相關認養子女法案。
盧森堡這個歐洲內陸國家的眾議院(Chamber of Deputies),以56:4壓倒性的票數通過同
性婚姻及相關法案,並於來年初施行。
盧森堡綠黨國會議員洛斯黑特(Viviane Loschetter)表示,「同性戀應該和異性戀一樣,
享有相同的權利。」
她說,「有了這部法律,我們不會拋棄輕忽我們社會所珍視的所有價值。」
洛斯黒特認為,「我們所做的,是將相同的權利賦予給同性戀者。我們正式承認早已存在
的一種形式的關係。」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組織的「LGBT權利計畫」的倡議主任迪特里希
(Boris Dittrich)高度讚揚盧森堡的這項決定。
迪特里希表示,「這對於盧森堡來說,是令人歡欣的一天,對於那些支持所有人均享有相
同權利的朋友來說也是,這無關乎他們的性傾向或者是性別認同。」
迪特里希說,「這部法律將使在盧森堡的男同志、女同志可與他們心愛的人結婚,並將加
強盧森堡國內每個人在平等與免受歧視的基本人權。」
根據《粉紅新聞》(Pink News)報導,唯一4名投下反對票的國會議員,分別是右翼政黨─
「選擇民主改革黨」(Alternative Democratic Reform Party)包含瑞丁(Roy Reding)在
內的3位國會議員,以及1名與「基督教社會人民黨」意見相左、背離投票的議員。
瑞丁表示,「我們社會中最重要的制度『婚姻』,已然毀壞。」
盧森堡首相貝特(Xavier Bettel)宣布,他將於2013年國會大選時推廣說明這項立法。
盧森堡現在加入另外16國,已經正式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包括:荷蘭、巴西、紐西蘭、南
非、英國,以及美國的19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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