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民眾 大馬學生領袖判刑
http://news.msn.com.tw/news3866080.aspx
(法新社吉隆坡5日電) 馬來西亞吉隆坡地方法院今天以煽動罪名,判處「馬來西亞青年
團結運動」(Student Solidarity Malaysia)的維權人士薩萬(Muhamad Safwan Anang
)10個月有期徒刑。
馬來西亞政府愈來愈常使用殖民地時代的嚴刑峻法,噤聲異議分子。
馬來西亞最近多次引用煽動法(Sedition Act)指控許多人犯罪,包括前2週3名反對黨國
會議員,並在2日指控1位備受尊敬的大學講師。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認為馬來西亞引用煽動法的頻率,已經到
達「驚人」的地步。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曾於2012年誓言廢除這個法律。
馬來西亞青年團結運動透過推特發布薩萬被判刑的消息。薩萬還要上訴,法庭裁定不必羈
押。
這個罪名最高可判3年徒刑。
馬來西亞去年5月選舉後,薩萬發表演說,當局指控他煽動民眾推翻政府,法庭判他有罪
。
(譯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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