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就挑戰使用“阿拉”字眼馬國天主教會要聯邦法院檢討裁決

作者: mayaman5566 (貝里斯天團)   2014-09-21 1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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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挑戰使用“阿拉”字眼馬國天主教會要聯邦法院檢討裁決
2014年09月21日
(布城綜合訊訊)馬來西亞天主教會週報《先鋒報》,前天已針對聯邦法院駁回該會挑戰
使用“阿拉”字眼所提出的上訴准令裁決,入稟聯邦法院要求法院檢討裁決。
天主教會代表律師班傑明說,他們基於三大理由,要求聯邦法院檢討拒絕發出准令的裁決
。這些理由包括一些涉及聯邦法院是否批准天主教會提出上訴的法律課題,並未在多數聯
邦法院法官的判詞中獲得考量。
他說,聯邦法院法官在拒絕發出准令給該會的多數判詞中,也對一些沒有引起爭議,或從
未在法院及上訴庭提出的法律課題作出判決。他表示,天主教會提出上訴是馬國有史以來
最重要的憲法案件之一,特別是這起案件將涉及到少數民族使用“阿拉”字眼的權益。
上述“阿拉”字眼爭議源自於2009年。時任內政部長賽哈密當年1月7日禁止《先鋒報》使
用“阿拉”字眼,教會隨後於2月16日入稟高庭,要求高庭宣判部長決定不合法及無效,
以及“阿拉”字眼不是回教專有等。
吉隆玻高庭2009年12月31日,批准羅馬天主教會的申請,允許它在其國語版週報《先鋒報
》繼續使用“阿拉”字眼。案件擱置數年後,以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去年9月10日聆
聽各造陳詞後,於10月14日推翻高庭裁決。
天主教會隨即入稟聯邦法院,申請上訴准令。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裡芬為首的聯邦法
院七司,今年6月23日以4比3的票數,駁回天主教會的上訴准令申請。
根據程式,之前審理准令申請的聯邦法院法官,將不能聆審教會此次的上訴,因此聯邦法
院預料將派另外七名聯邦法官審理這起上訴申請。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9-21 2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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