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地圖上沒有 卻真實存在的這些「國家」

作者: haijin   2016-04-27 19:39:57
http://udn.com/news/story/6812/1652267
地圖上沒有 卻真實存在的這些「國家」
今日世界的政治版圖長得什麼模樣,大家應該都清楚。鮮豔的色彩與銳利的國界,整齊切
割出地表上一個個主權國家,但這並非歷史的常態。綜觀人類歷史大部分的時候,在歐洲
人開始向外探險與殖民之前,以文化區分的小型社群或大型文明間幾無聯繫。後來,隨著
探險、征服、貿易、旅行等各類遷徙的場合增加,速度加快,這個世界才發展出有著明確
疆域的現代國家。
現代國家發展進程的最後一個篇章,其實距離現在的時間並不長。現在人習以為常的彩色
國家地圖是到了二戰結束、殖民告終,才開始顯現出輪廓與雛形──地球上終於出現貨真
價實由國家構成的國際社會。
不過這倒不代表世界政治地圖呈現的是靜態,畢竟國家來來去去。二十世紀的尾聲,解體
的蘇聯至少分裂出十五個新國家,而東德則與西德合併,造就了新的統一德國。這之後不
久,又有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ia)歷經「天鵝絨離異」(Velvet Divorce),而
分裂成捷克共和國與斯洛伐克。二十一世紀更是開始還不算太久,我們就已經分別看到了
亞洲有東帝汶、歐洲有蒙特內哥羅、非洲有南蘇丹等,新國家成立。
但在同一個時間,也不斷有聲音在提醒著一件事情,即是我們活在一個前所未有的地球村
中,無遠弗屆的溝通能力,促使著全球化不斷侵蝕民族國家的根基。我們正目睹一樣樣東
西打破國界,包括貨物與資金的流通都已經不太受到侷限(唯各種移民另當別論)。政府
的權力遭到稀釋,被世界舞臺上的「新同學」們僭越,包括國際組織、跨國企業與非政府
組織(NGO)等的出現,都是政府角色弱化的原因。這世界不再凡事都有固定位置,而開
始以流動作為本質。國家的疆域開始被歐盟等超國家社群凌駕其上。要是阿道斯‧赫胥黎
(Aldous Huxley)還能開口,他會說眼前看到的是一個「新世界秩序」(New World
Order)。
但話說回來,固定疆域的概念雖然在某個意義上受到了全球化、網際網路興起、虛擬社群
與意見百家爭鳴的威脅,但無疑的是國家空間本身仍具有極大的重要性。一個個國家仍主
宰著我們的生活。雖然很多人自許為世界公民(Citizen of the World),而不想侷限於
只是某個國家的人民,但事實是,你要是不具備由某個政府所發給的旅行文件,你的人跟
視野根本走不了太遠。確實,歐盟已經相當程度上打破了內部的疆界,但歐盟畢竟只是廣
大世界的一小塊地方。歐盟的公民想踏出「盟界」到外地探險,護照仍舊能保障他們合法
的身分與安全。
既然國家還是很重要,那我們就得來看一看國際上的政治版圖。現在就想宣判國家制度的
死亡,恐怕嫌早。國家疆域仍具有強大的吸引力,而民族國家更是窮盡一切力量來保持現
狀。國家會駐防邊關,會千方百計來強化國內的團結。
國家?怎樣算一個國家  What is a country?
要選擇哪些「非國家」來擔綱本書(編按:地圖上不存在的國家)的「卡司」,是一件很
複雜的事情。而這決定之所以複雜,是因為關於什麼是國家其實鮮少存在共識。國家的概
念稱得上古老,但卻非常難「抓牢」。任何想要好好地來定義一下國家,都會出師不利地
遇到很多難以歸納的分歧、例外與異數。
一個看似簡單的解答或許是,所有「真正的」國家都在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裡有個席位,畢竟聯合國是全世界目前最具分量與地位的國際
組織,而且必須以國家的名義入會。這當然可以涵蓋世界上大部分獲得普遍承認的國家,
但這絕非拍板定案的答案。以色列在一九四九年取得聯合國會籍,但當時仍有三十餘個會
員國不承認以色列的存在,這當中包括古巴、孟加拉、摩洛哥與沙烏地阿拉伯。
也許是怕事情還不夠複雜吧,聯合國還承認了一些沒有完整會員資格的國家。二○一二年
,巴勒斯坦(Palestine)成為了教廷(the Holy See)以外,另一個在聯合國中不屬於
會員的「觀察員」(non-member Observer),而且等聯合國正式承認了巴勒斯坦國的時
候,也不是全數的會員國都沒有異議。有些會員國還是連巴勒斯坦是個國家都不能接受。
順便一提是好玩的是,教廷也算不上是個國家。教廷本身指涉的應該是教宗本人──或至
少是他的職務,而非梵諦岡這個教廷所在地的小國家。
就算拿到了完整的聯合國會員資格,也不是國家地位的保證,像臺灣就是一例──這裡稱
呼這個「國家」為「臺灣」,是因為本書講的是「不存在的國家」,而目前世界上並沒有
「臺灣」這個國家。在聯合國成立的初期,大部分國家都承認在臺灣的國民政府政權是中
國的代表,當時臺灣也被稱為「自由中國」,好與共黨控制的中國大陸或「赤色中國」有
所區分。一開始,外交上遭到孤立的不是臺灣,而是中國大陸。但一九七一年情勢丕變,
日益荒謬的情勢遭到了逆轉。臺灣被迫退出聯合國後,外交上連連受挫,只能在灰色地帶
裡延續外交事務。世界各地都有臺灣的「貿易代表處」,但就是很難得看到正式的臺灣大
使館。
另外,有些國家是要被視為一個群體,才能獲得聯合國的會員資格,其中典型的例子是英
國,或者應該正名為「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會叫做
聯合王國,是因為這當中聯合了四個國家: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與北愛爾蘭。這四個
國家是透過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法案」(Acts of Union),方得以結合在單一
的國會之下。所以在國際關係的領域中,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與北愛爾蘭是由聯合王
國政府來統一代表。
但在許多國際體育賽事中,彈性就很大了。因著歷史上的一些因緣巧合,聯合王國裡的這
四個「成員國」可以獨自派隊參加足球、橄欖球與好幾項其他的運動。不過有一個例外是
奧運。奧運必須由英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British Olympic Association)派隊伍或
選手參加來代表單一的「英國」。
說到在英文裡提到的國家,「country」與「state」這兩個單字可以說在意義上「若即若
離」,直叫人「雌雄莫辨」。有趣的是這兩個字都不受聯合國青睞,聯合國經常使用來指
涉國家的字眼是「nation」。有些專家會保留「nation」這個字給社會制度、血統或文化
上具有顯著特色的族群或國度,而「nation state」就是「民族國家」。以色列常被稱為
是猶太國(Jewish state)或猶太人的「民族國家」,但其實不少以色列公民並非猶太人

說到「國家」的定義,比較沒有爭議的法律見解經過一番錘鍊,誕生於一九三○年代,烏
拉圭的一場會議上。「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的
第一條條文,就開門見山地揭櫫了國家的四個基本要件是:固定的居民、明確的領土、有
效的政府,與和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
這聽起來四平八穩,只不過我們也看到光能「與其他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並不能讓人放心
。像北賽普勒斯(Northern Cyprus)就因為只有土耳其一國承認,所以我只好將之收錄
在本書之中。
不少鑽研國家定義的權威會再加上「權力」(power)的概念。德國的社會與政治學家馬
克斯‧韋伯(Max Weber)就大喇喇地定義「國家」是:在特定領域內壟斷合法施暴的權
力。確實很多國家能夠取得土地,控穩土地,憑藉的就是暴力,而暴力也持續扮演著國家
力量的重要象徵。但要能獲得承認,國家不能只有能力施暴,她還得展現其他形式的力量
,包括:在邊界內創造常規與維持常規的能力。
但定義一下,例外也會聞風而至,一如舉世皆承認的索馬利亞就是一個奇葩。自從一九九
○年陷入雜沓的內戰之後,索馬利亞(Somalia)就失去了對國境大部的控制,反倒是北
方的索馬利蘭(Somaliland)維持著多數期間的法治狀態。自從一九九一年宣布獨立以來
,索馬利蘭始終不畏國際輿論而堅持走自己的路。一個正常國家該有的標記,索馬利蘭可
以說是五臟俱全,樣樣不缺:自己的國會、貨幣、車牌、甚至生物辨識護照都已經做出來
。但明明隔壁的索馬利亞比較不成材,完全得不到人承認的竟然是索馬利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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