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6-06-02 13:20:35南海:誰希望和平 誰興風作浪
在一些當事國的不斷挑釁和域外大國的推波助瀾下,南海局勢近年來持續緊張。誰最
希望南海地區和平穩定?誰在南海興風作浪以圖從中漁利?很多問題需要追根溯源。日前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向記者介紹了南海問題的來龍去脈。
吳士存認為,作為南海最大的沿岸國和南海諸島的唯一主權國,中國比任何一個國家都更
加關心和致力於南海的和平與穩定。
記者: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很長一段時間內國際社會對中國擁有南海諸
島領土主權並無歧義。為什麼近年來尤其是2009年以來,南海問題突然升溫?
吳士存:南海問題實質是中國與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和文萊等有關聲索方圍繞南
沙群島的領土主權和海洋管轄權的爭議,是一個地區性的海洋爭端。中國最早發現、命名
和開發經營南海諸島,也最早並持續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管轄。二戰期間,日本侵占了南
海諸島,把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合併為新南群島,劃給台灣高雄管轄。二戰結束後,當時
的中國政府根據有關國際公約——1943年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接
收了南海諸島。從中國恢復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之前,應該說南海地
區是風平浪靜的,沒有所謂的南海問題。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主要有兩個原因誘發了南沙爭議,出現了南海問題。一是60年
代末70年代初,南海地區發現了豐富的油氣資源,再加上1973年世界範圍內的第一次石油
危機,加深了人們把石油當作一種戰略資源的迫切性。這是直接誘因。二是1982年誕生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中關於專屬經濟區製度的設立與南海問題的
產生有直接關係。一個島嶼如果符合《公約》第121條有關規定,可以維持人類居住或自
身經濟生活,就可以主張200海裡專屬經濟區。所以,島嶼的價值一下子得到極大提升。
再加上中國雖然接收了南海諸島,但是長期沒有派人駐守,給有關周邊國家非法侵占島礁
留下了操作空間。
在我們看來,從2009年開始,域外大國的介入使得南海局勢迅速升溫。南海問題本來
只是中國和其他有關聲索國圍繞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領土爭議和由此引發的海洋管轄權爭
議。但是由於域外大國的介入,有關聲索方妄圖利用其介入謀求利益最大化,固化非法所
得,使得南海問題演變成爭端國和利益攸關方圍繞地緣政治、航道控制和自然資源開發的
激烈博弈。所以,南海問題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南海問題被擴大化了,一些聲索國由
爭島擴大到爭海域,島爭變成海爭或者水爭。
記者:一些國家對中國的南海政策存在誤解。中國的南海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吳士存:中國南海政策的第一條就是致力於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中國既是南海和
平穩定的建設者也是捍衛者。作為南海最大的沿岸國和本地區最大的經濟體,沒有任何一
個國家比中國更加關心南海的和平與穩定。一旦南海的和平和穩定不保,利益受損最大的
不是別的國家,而是中國。
第二,致力於維護南海地區的航行安全和自由。這也是國際社會尤其是一些域外大國
的主要關切。作為重要的海上通道,確保各國依照國際法所享有的南海航行自由是中國和
其他南海沿岸國的重要共識,事實上南沙爭端產生近半個世紀以來,從來沒有發生過因為
爭端干擾南海航行自由的事件。
第三,通過對話和協商來解決南海爭端。中國一向堅持由當事國通過對話和協商的方
式,來解決中國和其他聲索國之間的南沙領土爭議和海洋管轄權爭議。這一主張不僅是中
國和其他聲索方通過雙邊和多邊領域確認的共識,也是中國和東盟國家達成的重要共識,
更是國際社會解決敏感和復雜的領土和邊界問題的普遍選擇。
第四,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南海問題涉及國家和爭議島礁數量之多、爭議海域面積
之廣,世所罕見,期待如此復雜的問題在短時間內解決,應該說是不現實的。唯一可行的
選擇就是中國所倡導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通過在爭議地區推進共同開發,來積累政治
互信,為最終解決南海問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五,雙軌思路,即主張由直接當事國通過對話協商解決爭議,中國和東盟國家共同
維護南海穩定。雙軌思路旨在解決東盟與域外國家對於南海和平穩定的關切,應該說是中
國政府繼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之後提出來的,推動南海問題朝著正確的解決方向邁出的重
要一步。
記者:中國為和平解決南海問題採取了哪些具體行動?
吳士存:中國為南海和平穩定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就
和東盟國家達成共識,就制定南海行為準則開始磋商。經過7年的努力,2002年,中國和
東盟國家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這既是一個信任措施,也是一個危機管
控機制。2003年,中國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成為加入該條約的第一個域外國家
。2011年,中國和東盟國家用了近10年的時間,共同製定落實DOC的指針,推進DOC框架下
的海上合作,圍繞五大領域開展合作。2013年9月,中國和東盟國家正式啟動“南海行為
準則”(COC)磋商,兩年多來取得了諸多積極成果,各方形成了兩份共識文件及“重要
和復雜問題清單”“'準則'框架要素清單”兩份開放性文件,探索制訂“海上風險管控預
防性措施”等。
看得出來,這麼多年來,中國一直致力於和東盟國家推動南海的和平與穩定。即使大
家關注的南沙島礁建設問題,在島礁建設之初,中國也向國際社會承諾這些島礁設施主要
服務於和平目的,尤其是為本地區國家和國際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產品,比如海上搜救、助
航等。
與此同時,在維護自身的南海權益方面,中國保持了高度的克制和忍讓,但是這並沒
有換來某些國家的同樣努力,反而被視為軟弱可欺。中國是南海問題最大的受害者。
記者:中國為什麼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所提起的仲裁程序?
吳士存:中菲南海爭議基本事實是菲律賓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通過五次軍事行動侵占
了中國南沙部分島礁。不管菲律賓將其仲裁訴求如何包裝,不可否認的是,中菲南海爭議
的實質是領土歸屬爭議和海洋管轄權爭議。中國於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規定作出
排除性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歷史所有權、軍事行動、執法活動等問題排除適用強制爭
端解決程序。世界上有三十多個國家都作出了類似的排除性聲明。聯合國安理會5個常任
理事國中,除美國未加入《公約》外,其他4個國家都進行了排除。這些構成了《公約》
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概括來說,領土主權問題超出了《公約》本身的解釋和適用範圍,
而海洋劃界正好又是中國政府2006年聲明排除的事項。因此,菲律賓不能就中菲南海爭議
提起強制仲裁,仲裁庭根本沒有管轄權。在很多學者看來,仲裁庭執意擴大自己的管轄權
,失去了應有的公正立場。
此外,中菲對南海爭議解決方式早就達成共識。中菲從1995年到2011年達成了六個共
識文件,有的是聯合聲明,有的是雙邊協定,當中無一例外都闡明了中菲要通過友好協商
和談判的方式來解決兩國之間的領土歸屬爭議和海洋劃界爭議,這是兩國政府的莊嚴承諾
。2002年達成的多邊協定《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的第四條也明確規定,有關領土爭議和
管轄權爭議由當事方直接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所以,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強制性仲裁違背
了“約定必須遵守”的國際法基本原則,是一種背信棄義的行為。
基於這些理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非法且無效,中國作出了不參與、不
接受強制仲裁程序的決定,完全符合國際法。
記者:中國是否仍然希望通過談判方式來解決與菲律賓的南海爭議?
吳士存:《聯合國憲章》明確載明的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式有如下幾項:談判、調
查、調解、司法、仲裁以及地區解決方式,可以看得出來,談判是放在首選位置上的。在
南海問題上,中國一貫政策主張是通過談判方式來解決同其他聲索國之間的領土爭議和管
轄權爭議。中菲之間對此曾經是有共識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菲律賓執意離開了談判桌
,單方面啟動強制仲裁方式。
很顯然,中菲之間有關南海的領土爭議和海洋管轄權爭議不僅無法通過仲裁的方式加
以解決,反而會在裁決公佈之後,兩國南海爭議再度加劇。所以,談判才是正確選擇。具
體怎麼談判解決?首先要回到談判桌上來,要相信兩國人民的智慧。
記者:中國對南海整個島礁主張的基礎之一是歷史性權利,有一種說法認為這樣的歷
史性權利主張在《公約》本身是沒有依據可以遵循的,您怎麼看待這種說法?
吳士存: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相關權益主張是隨著歷史進程一步步形成的,這種主權
和相關權益也為歷屆中國政府所堅持。歷史性權利問題是國際法和國際實踐認可的,不能
因為《公約》沒有關於歷史性權利的明確定義而否認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實際上,《公約》並沒有否定歷史性權利的存在。在《公約》序言裡講道,本公約沒
有涉及的其他問題仍然屬於一般國際法調整的範疇,所以,《公約》並不否認和反對在它
之前已經形成的歷史性權利,《公約》實際上也有很多關於歷史性所有權、歷史性海灣的
規定。
此外,一些司法和仲裁實踐也確認了歷史性權利的存在,比如,2003年厄立特里亞訴
也門案、2010年毛里求斯訴英國案。
記者: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程序,不承認仲裁結果。對此,一些國際輿論大做文
章,抹黑中國。您怎麼看待這樣的國際輿論?
吳士存:國際上也有很多不執行國際司法或者仲裁裁定的先例,美國學者就曾對1946
年國際法院成立以來到2004年這60年間,國際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的執行情況做了一個統計
,即便聯合國安理會有國際法院判決的執行機制,但是帶有強制管轄權性質的案例執行比
例只有33%。
我認為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接受一個沒有經過國家同意而且帶有明確政治目
的的不公正裁決,中國更不可能放棄千百年來經過人民千辛萬苦在南海所獲得的領土主權
、海洋權益和歷史性權利,來換取某些別有用心國家口中所謂的“負責任大國”頭銜。
菲律賓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純粹是政治挑釁,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對於非法且
無效的仲裁,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是為了維護包括《公約》在內的國際法的嚴肅
性和完整性,更凸顯出對國際法的尊重、對國際法治的維護,這才是真正的負責任大國應
有的擔當。南海是非曲直,公道自在人心。相信這不僅會贏得中國廣大民眾的支持,還會
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支持和認可。事實上我們也看到了,近期已經有很多國家和國際組織
紛紛表態理解和支持中國在該仲裁案上的官方立場和態度。(曹元龍)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6/02/c_1290349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