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官員:不接受南海自由航行有不同標準

作者: zuilon2000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   2016-07-08 12:39:53
美官員:不接受南海自由航行有不同標準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p=3&recordId=281120
RTI央廣 7/8 2016 美國華盛頓訊
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理國務卿魏勒特(Colin Willett)7日表示,中國缺席南海仲裁,但法
律程序的進行不會受阻,中菲雙方都需遵守裁決,美方不接受南海的自由航行有不同的標
準。
魏勒特在聯邦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海權與軍力小組及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聯合舉行的「南海
爭議」聽證會上,說明美國對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將有結果的基本立場。
魏勒特表示,中方雖選擇不參與仲裁,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定,仲裁方缺席與未能申辯
,無阻仲裁程序的進行;依據公約第296條的規定,中菲兩造都必須遵守仲裁庭的決定,
美國與國際社會期待雙方遵守判決。
魏勒特說,仲裁庭的決定可為各方就主權宣示展開談判之前,打開臨時協議的大門,協議
有助於管理緊張關係。中方聲索範圍模糊且廣大,各方都恐懼簽署臨時協議。
她強調,菲國採取法律行動,透過仲裁結論,可釐清中方「九段線」是否具合法性,以及
各方在南海島礁的權益,判決有機會釐清各聲索方在地理上重疊的部分。
魏勒特說,判決雖無法解決海域與島嶼的主權所屬,但有機會在爭議島礁的延伸海域,以
及東南亞國家海岸線延伸出無爭議的海域上,縮小爭議範圍。
對於判決後的可能發展,魏勒特指出,各聲索方仍有機會透過外交斡旋,就各方均同意的
海洋資源管理的部分,找出新的想法。
魏勒特意有所指的說,世界上沒有國家可以說哪個海洋可適用或不適用國際公法;也不能
依據海洋法公約要求自由航行權利的同時,卻拒絕他國在自家附近海域的權利,美國不接
受相較於其他海洋,南海的自由航行有不同的標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